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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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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9-9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上午9:15-下午3: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周启超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人,643,312,8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2545%;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758,846,0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0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737,72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73%;反对21,116,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8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568,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031%;反对21,11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9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同意758,837,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76,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758,830,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69,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54,494,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66%;反对4,351,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333,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08%;反对4,351,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54,494,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66%;反对4,351,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333,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08%;反对4,351,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758,826,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65,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同意758,845,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6,685,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晓璇、何灿舒

  3、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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