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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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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9-058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诉讼产生的影响:根据目前判决结果,将影响公司今年利润约832万元。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与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燃气集团”)供用气合同价格纠纷案件,诉讼金额为18,640,395.8元(包括18,364,922元欠费款和逾期付款违约金275,473.8元),经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合肥新能源给付合肥燃气集团燃气费8,851,36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案件受理费。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36号)、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公告》(临2019-048号)。

  随后,合肥新能源对一审判决结果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

  二、诉讼判决情况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9)皖01民终1031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140,005元,由合肥燃气集团承担30,333元,由合肥新能源承担109,67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影响公司今年利润约832万元,合肥新能源拟就本次判决提起申诉。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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