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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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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治市提升监管威慑力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本报记者 昝秀丽  

  

  证券法修订草案23日迎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草案四审稿回应市场关于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关切。在大幅提高行政罚金、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多项优化背景下,监管威慑力有望得到大幅提升。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市场乱象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行政处罚数量和金额连创新高,但从今年曝出的康美药业等案例来看,上市公司乱象仍需重拳治理。业内也在呼吁,从制度层面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提升对证券发行欺诈、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对此,证券法修订草案均作出了明确回应,将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严厉惩治并震慑违法行为人。一方面,让顶格处罚不再“挠痒痒”,四审稿较大幅度地提高行政罚款额度,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幅度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一至五倍,提高到一至十倍。另一方面,在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同时,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在此方面,注重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明确投资者保护机构可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规则,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受损害的投资者向法院办理登记,提起代表人诉讼。

  资本市场深改举措也明确强调要增加法治供给,完善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其中,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将是一大亮点,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加主动积极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倒逼中介机构、发行人归位尽责。同时,监管部门还在探索建立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刑法》修订;推动修改或制定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来增强监管。

  千年潮未落,风起再扬帆。在法治供给的有效保障下,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必能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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