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9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2月23日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万里”)51%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审计需要,公司决定终止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19年12月23日,公司与天津宏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晔商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4,600,000.00元人民币向宏晔商贸出售所持的海翼万里51%股权。截至2019年12月23日,海翼万里对公司尚存欠款合计人民币15,000,000.00元。该欠款是海翼万里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往来款。公司在对海翼万里51% 股权转让完成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91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2月23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天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19年12月23日,公司与天津宏晔商贸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4,600,000.00元人民币向受让方出售所持的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万里”)51%股权。截至2019年12月23日,海翼万里对公司尚存欠款人民币合计15,000,000.00元。该欠款是海翼万里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往来款。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在对海翼万里51% 股权转让完成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且已拟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为海翼万里提供财务资助。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9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瑞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88390414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文森;黄庆林;龙晖;史世利;阴兆阴;王建国;高绮云;尹琳;王勤;成志城;姚运海;刘文俊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并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对该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5、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93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9年12月23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宏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晔商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万里”)51%的股权作价460万元转让给宏晔商贸。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宏晔商贸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泰丰路87号配电站及热交换站2楼201室

  (4)法定代表人:郝津生

  (5)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2日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41382376T

  (8)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机电产品、计算机及耗材、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文化办公用品、自行车、汽车、汽车配件、电子配件、微电子配件、电子元器件批发兼零售;焦碳的批发;装饰设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建筑安装工程;信息网络工程技术开发、咨询及相关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批发兼零售;代办仓储服务;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郝津生持股86.67%、武建英持股 13.33%。

  2、宏晔商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宏晔商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海翼万里的资产概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海翼万里51%股权,不存在产权归属争议,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该部分股权不存在权属问题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海翼万里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开发区太武路8号涵碧楼花园A区2幢305室

  (4)法定代表人:张秀才

  (5)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5日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81315527771R

  (8)经营范围:提供供应链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工业原料、机械电子产品、汽车与汽车配件、粮油食品批发;煤炭批发及零售;劳务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仓储运输、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海翼万里股权结构如下:

  ■

  (10)海翼万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海翼万里提供担保、委托其为公司理财的情况。

  4、海翼万里对公司欠款情况及解决措施如下:

  (1)2019年5-10月份期间,因海翼万里归还银行贷款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分次向海翼万里提供借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翼万里应付公司各类款项金额合计为15,000,000.00元。

  (2)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海翼万里股权被动导致。公司为尽快整合优化现有资源配置,同时考虑海翼万里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拟按年化0%利率计息,免除该笔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款项的资金成本。公司将及时了解海翼万里的偿债能力,将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就上述欠款款项的偿还,公司拟与海翼万里与公司签订《债权确认及还款协议》,协议约定海翼万里分别于于2020年6月30日前、2020年9月30日前、2020年12月31日前分别向公司偿还人民币2,000,000.00元、3,000,000.00元、10,000,000.00元的借款款项。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天津宏晔商贸有限公司

  (一)目标股权

  本协议所指目标股权为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51%的股权。

  (二)交易对价、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转让方持有的51%的股权(认缴出资额共510万元),以人民币460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本协议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股权及其对应的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目标股权及其对应的权益。目标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目标股权并享有和承担目标股权对应的权益及义务,转让方在交割后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

  3、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款人民币460万元汇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为“指定账户”)。

  (三)股权转让之授权、审批与登记手续

  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并促使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标的股权交割有关税费

  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之税费,由双方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安排;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转让事项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等其他安排;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海翼万里51%股权,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盘活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19-094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后

  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翼万里应付公司各类款项金额合计为15,000,000.00元。以上款项为海翼万里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归还银行贷款及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鉴于公司在出售海翼万里51%股权后,将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同意向海翼万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同时,公司拟与海翼万里签订《债权确认及还款协议》,约定其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前、2020年9月30日前、2020年12月31日前分别向公司偿还人民币2,000,000.00元、3,000,000.00元、10,000,000.00元的借款款项,合计金额为15,000,000.00元。

  二、 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开发区太武路8号涵碧楼花园A区2幢305室

  (4)法定代表人:张秀才

  (5)成立日期:2014年 09月25日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81315527771R

  (8)经营范围:提供供应链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工业原料、机械电子产品、汽车与汽车配件、粮油食品批发;煤炭批发及零售;劳务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仓储运输、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 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漳州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15,000,000.00元人民币

  3、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及日常经营

  4、财务资助的期限:自海翼万里51%股权交割日起的12个月内

  5、财务资助利率:公司为尽快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考虑海翼万里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拟按0%的年化利率计息,免除该笔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款项的资金成本。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1)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海翼万里对公司尚存借款共计人民币15,000,000.00元人民币。就上述借款的偿还,公司与海翼万里拟签订《债权确认及还款协议》,协议约定海翼万里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前、2020年9月30日前、2020年12月31日前分别向公司偿还人民币2,000,000.00元、3,000,000.00元、10,000,000.00元的借款款项。

  (2)海翼万里承诺并保证全面、充分、及时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债务清偿责任。如果有违反该协议约定的行为,将对我方所遭受的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权益所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用等)进行全额赔偿。

  (3)本次股权转让后,海翼万里股东天津宏晔商贸有限公司、厦门海翼万里供应链有限公司将积极督促海翼万里按照本次交易《债权确认及还款协议》的约定按时履行其支付义务。

  上述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海翼万里股权被动导致。公司为尽快整合优化现有资源配置,同时考虑海翼万里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拟按0%的年化利率计息,免除该笔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款项的资金成本。公司将及时了解海翼万里的偿债能力,将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慎核查,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在对海翼万里51%股权转让完成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关于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审议日,除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 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 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债权确认及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