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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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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9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1)。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黄志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以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7,000股,不超过截至2019年11月25日总股本比例0.0087%。

  近日,公司收到黄志健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2019年12月20日,黄志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计减持137,3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7%),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超出减持计划348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黄志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公司总股本系指公司2019年12月20日总股本1,580,870,934股。

  二、 超额减持情况说明

  黄志健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因减持过程中误操作,黄志健先生实际减持数量超出减持计划348股,涉及交易金额约1.15万元,占本次减持总金额的0.25%。

  黄志健先生2019年度已共计减持公司股票137,348股(含本次),占其本年减持前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49,592股的24.9909%,不超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超额减持比例较小,未对市场造成重大影响。

  三、 事项处理及致歉等相关说明

  1、黄志健先生减持完毕当日发现上述超额减持情况后,主动向监管机构及本公司提交了《 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黄志健先生已将本次其超额减持交易款1.15万元全额上缴归公司所有,其对本次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严格管理本人股票账户,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本次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 因误操作超额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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