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招商沪港深科技创新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底及2020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含定投)、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招商沪港深科技创新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沪港深科技创新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根据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底及2020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的安排,除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国内节假日休市外,2019年底及2020年下列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将暂停招商沪港深科技创新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4266)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并自暂停日的下一工作日恢复,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2019年12月25日起招商沪港深科技创新混合基金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港股通非交易日列表(以下日期为北京时间)

  ■

  若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或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关于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242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9年10月1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2020年1月15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10月9日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招商招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度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12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9年12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19年12月27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19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9年12月2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