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分别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9)和《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3),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提案编码表中2.01、2.02提案“备注”栏遗漏打勾,现对公告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
补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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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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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对上述2.01、2.02提案“备注”栏进行补充“打勾”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和《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