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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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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9-02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部分股权;

  ●控股股东在任意连续90天内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符合减持规定;

  ●交易对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大宗交易受让的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完毕后,仍持有公司91,423,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0%,控股地位不受影响。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集团”)的通知,恒丰集团于2019年12月17日、23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5,974,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占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1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送股及可转债转股所取得的股份。

  控股股东恒丰集团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 控股股东减持后的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完毕后持有公司91,423,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0%,控股地位不受影响。

  三、 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实施的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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