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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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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9-79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永安药业,证券代码:002365)股票交易价格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70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已实施完成此次回购股份方案。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核查,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2、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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