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十年,并授权任何两位执行董事在决议案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当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在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处理与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2019年10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与招商证券参与公司发行ABN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9-051号)、《关于收到人民币资产支持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临2019-056号)。
2019年12月19日,本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人民币定向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本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发行总额为11亿元人民币。2019年12月20日,本期票据发行完成资金募集,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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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期票据发行结果,关联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购买16,250万元人民币和零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