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65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
同意2020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全年累计总额)。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具体额度等。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公告》(临2019-66)、《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放弃合营企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提供借款的议案》
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五矿电商”)系公司与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北京海立云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企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6%、44%、10%。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五矿电商资产总额为19,773万元(财务数据保留整数,下同),净资产为17,13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6万元,净利润-11,359万元。阿里创投拟转让其持有的五矿电商44%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根据《公司法》和《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核心主业的发展思路,同时为了更好的发挥五矿电商作为互联网企业的活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五矿发展放弃对本次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阿里创投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易大宗(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大宗供应链”);鉴于五矿电商经营现状及业务发展需要,在阿里创投本次股权转让后,同意五矿发展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与易大宗供应链按股比分担共同向五矿电商提供借款以支持其业务发展,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其中五矿发展提供借款不超过2,044.44万元(任一日借款余额);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并办理本次放弃对合营企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与易大宗供应链商定有关五矿电商的合作安排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借款限额内决定提供借款的具体安排等并签署相关文件。由于公司董事、高管兼任五矿电商董事,故前述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
公司本次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及对五矿电商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基于五矿电商当前实际情况和公司整体未来经营发展方向而做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阿里创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的五矿电商股权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五矿电商的权益,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66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2020年,开展上述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全年累计总额,下同),费率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商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单项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本次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业务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2020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中国工商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全年累计总额,下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内办理具体保理及贴现业务,业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及贴现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以上事项已于2019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务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公司范围: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五矿电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五矿供应链商业保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交易对方:中国工商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业务及拟签订合同主要内容
交易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合作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方式: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服务。
业务规模:2020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业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费率: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协商确定。
主要责任说明:1、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上述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上述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2、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合同以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贴现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业务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减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业务的组织实施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以下授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具体额度等。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