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张振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张振国先生的通知:2019年11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对其持有的2,054,485股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2019年11月22日,其将持有的2,054,485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湖北黄鹤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关手续;2019年12月6日,其将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0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2019年12月16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解除了对其持有的36,288,878股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2019年12月19日,其将持有的26,7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湖北黄鹤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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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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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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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20日,张振国先生持有本公司28,757,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累计被质押28,75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99%。
五、备查文件
1、张振国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 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
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张振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副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副董事长张振国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85,841股。
2019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副董事长张振国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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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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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张振国先生此前做出的有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本人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本人近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张振国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张振国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张振国先生出具的减持本公司股票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 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副董事长张振国先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9日期间,张振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9,585,76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757,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5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方式
1、权益变动方式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9日,张振国先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9,585,769股,其所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4205%下降至4.81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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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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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张振国先生此前做出的有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本人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本人近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张振国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张振国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张振国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顾地科技
股票代码:0026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振国
通讯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吴楚大道1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顾地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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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振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振国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顾地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振国先生持有顾地科技38,343,363股,占顾地科技总股本的6.4205%。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振国先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为28,757,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54%,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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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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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28,757,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2%;累计被质押28,75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99%。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振国
签字:
签署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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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振国
签字:
日期: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