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股东:(1)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90,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2)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3)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麟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沈晓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90,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宁波金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36,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上海金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金麟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沈晓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56,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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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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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按发布本次减持计划时公司股份总数14,913.40万股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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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按2019年12月18日公司股份总数14,968.20万股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