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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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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9-07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9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受让方式出售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的议案》。

  为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以公开受让方式出售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威公司”)95%股权[截止2019年6月30日,森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72.3万元,经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61-0044号), 森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6,481.76万元。按照上述评估值测算,公司持有的森威公司95%股权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657.67万元],出售价格将参考评估价值并根据公开受让情况综合确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9-08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6日、12日、21日,12月3日、7日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加旭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鑫投资”) 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的公司股份因涉及违约,被兴业证券实施违约处置强制平仓,其中,苏加旭于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5日被动减持股份2,704,939股,固鑫投资于2019年10月29日至12月4日被动减持股份661,900股。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再次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告知函》,兴业证券于2019年12月1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违约处置大宗交易委托方式继续减持苏加旭、固鑫投资名下的股份合计3,19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5%,后续存在可能继续减持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

  1、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基本情况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 其他有关说明

  1、公司未能获得苏加旭先生关于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的说明。

  2、苏加旭、固鑫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为兴业证券强制平仓出售公司股票,苏加旭、固鑫投资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4、本次被动减持后存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 备查文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9-08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受让方式出售子公司连城县

  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95%股权。由于本次转让采用公开受让方式,因此,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本次转让能否顺利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受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开受让方式出售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威公司”)95%股权[截止2019年6月30日,森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72.3万元,经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61-0044号), 森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6,481.76万元。按照上述评估值测算,公司持有的森威公司95%股权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657.67万元],出售价格将参考评估价值并根据公开受让情况综合确定。

  (二)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受让方式出售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判断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转让采用公开受让方式,因此,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森威公司95%股权,森威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权属:森威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账面价值:截止2019年6月30日,森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72.3万元。

  评估价值:截止2019年6月30日,森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6,481.76万元。

  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5%股权,连城县林区建设开发公司持有4.66%股权,连城县林业局机关工会委员会持有0.34%股权。

  经营范围:木、竹材及制品采运、加工、销售;造林;抚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伍仟捌佰捌拾壹万伍仟圆整

  成立时间:2002年3月8日

  注册地:连城县莲峰镇汇豪名城3幢2层201-208

  优先受让权情况:公司本次转让森威公司95%股权,森威公司其他股东依法享有优先受让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森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五)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森威公司股权,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自森威公司完成资产交割且达到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条件之日起,森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为森威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转让采用公开受让方式,公司尚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交易协议。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涉及的人员按照全员接收安置的原则,待受让方明确后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涉及的林地租赁事项将按原有的林地政策由受让方继续执行。

  目前连城森威公司尚有16134亩林地未办理林权证,该部分林地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已单独列出,评估价共计13,454,700元,按本次股权转让95%计算共计12,781,965元。该部分款项在中标价款中单列划出,待相关林权证办理后的五日内,再由受让方按具体办妥的林权证对应本次转让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按95%支付给公司。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主要是为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由于本次交易采取公开受让方式,成交价格、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影响及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均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华亚正信评报字(2019)第A61-0044号)资产评估报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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