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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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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7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柯文纳(Praveen Khurana)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彭吉海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瑞华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红宇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高金波先生为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瞿强先生为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康健、傅卓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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