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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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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9-06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因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行权新增股份5,529,82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148,815,982元变更为2,154,345,811元。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2,148,815,982元变更为2,154,345,811元(贰拾壹亿伍仟肆佰叁拾肆万伍仟捌佰壹拾壹元整),其余登记事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9-06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因桐庐县“富春未来城”的开发建设,根据其项目规划,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邦建材”或“乙方”)位于其一期建设区范围内(公司前期已做相关披露,可详见    公告编号:2019-046、2019-062)。为配合当地政府高品质高效率建设“富春未来城”,进一步促进桐庐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桐庐县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桐庐县属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相关评估报告,汉德邦建材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甲方收购乙方座落于桐庐经济开发区东兴路388号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洋洲南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吴鸿斌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由桐庐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公司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乙方被收购房屋:土地面积171634平方米(257.451亩),地块内共有建筑物16幢,建筑面积105367.2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工业。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主体

  甲方: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

  2、 收购费用

  根据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永正房地估【2019】TL03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收购非国有企业土地房产设备备案审批表,甲方应支付乙方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设备搬迁补偿、奖励等各项总计费用计人民币47006.9272万元。

  3、 费用支付

  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

  协议签订后,乙方依约向甲方交付相关权证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签约奖100万元,并支付除签约腾空奖之外的总费用的30%。

  乙方依约完成处理完结企业债权债务、职工安置等内部事务,完成设施设备和物品搬迁、房屋腾空等相关事宜,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腾空奖100万元,并支付除签约腾空奖之外的总费用的30%。

  乙方依约协助甲方办理完毕全部权证注销登记手续并依法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费用支付给乙方。

  4、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未付款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应收未收款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出现前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收购款中扣除的方式支付。

  乙方擅自拆除、损坏房屋(包括房屋内装饰装修物)及不可搬迁的设施设备的,乙方应当根据损害价值予以赔偿,赔偿款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收购款中扣除的方式支付。

  5、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协议所涉不动产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带来重大收益,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收购和搬迁补偿费用金额计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 备查文件

  1、杭萧钢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杭永房地估【2019】字第TL031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9-06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回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17可转债”)的相关议案。2017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018年1月3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行政许可予以受理。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63号),在收到通知书后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发布了公告。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 公司申请撤回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2017可转债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期间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对2017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并已建设完成。通过与中介机构等各方沟通,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17可转债发行,并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7可转债申请文件。

  三、 公司申请撤回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 申请撤回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撤回2017可转债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对2017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并已建设完成。申请撤回2017可转债申请文件后,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9-07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与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9-0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9-06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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