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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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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4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议案》

  根据市政规划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为盘活土地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同意公司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约616亩土地转变用途工作,以不超过27.20亿元(最终金额以市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的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宗地规划条件,上述约616亩土地中约467亩土地用途将调整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及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剩余土地均调整为道路、绿化、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等。

  根据国有土地转变用途相关规定,本次实施的土地转变用途相关事宜,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土地转变用途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减持部分佳华控股股票的议案》

  为推动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HK8016)(以下简称“长虹佳华”)持续健康发展,使长虹佳华股权结构更为合理,同意公司减持部分长虹佳华股票的方案,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由本公司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不超过6,000万股长虹佳华普通股股票,结合长虹佳华股票交易价格及每股净资产情况,本次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票的价格为0.72港元/股。若本次6,000万股股票全部减持完成,预计本公司及关联方对长虹佳华合计持股比例将由82.6384%变为80.3042%(含可转换优先股)。

  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本次减持长虹佳华股票事项完成后需通过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向绵阳市国资委报送相关材料备案。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按程序办理本次减持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问题应收账款的清理情况,部分问题应收账款经清查核实判断为坏账,根据公司《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同意对合计178,193.44元人民币的坏账进行核销。上述拟核销的坏账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澳洲长虹递延所得税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澳洲税务局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电器(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洲长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处理意见,同意澳洲长虹对473.3万澳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核销。本次澳洲长虹核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本公司当期的损益影响约为-2,264.6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4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绵阳市政规划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为盘活土地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同意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国有土地转变用途相关规定,本次实施的土地转变用途相关事宜,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减持部分佳华控股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推动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HK8016)(以下简称“长虹佳华”)持续健康发展,使长虹佳华股权结构更为合理,同意公司减持部分长虹佳华股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议案中确认的坏账进行核销。上述拟核销的坏账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澳洲长虹递延所得税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澳洲长虹账面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核销。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5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土地转变用途并

  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8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议案》,根据绵阳市政规划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约616亩土地转变用途工作,以不超过27.20亿元(最终金额以市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的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本次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国有土地转变用途相关规定,本次实施的土地转变用途相关事宜,按程序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市政规划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约616亩土地转变用途相关工作。公司高新区新四厂区主要为公司下属部分产业单元(多媒体公司、技佳精工、模塑公司、包装公司、精密公司等)的生产经营场所;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主要为公司平台部门及研发部门等的办公场所。根据《绵阳市高新区部分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司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已规划调整为商业和居住用途,按照市政规划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将厂区涉及相关产业分别搬迁至经开区长虹工业园、集中发展区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安州区工业园。

  公司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面积约616亩,由九宗土地组成,根据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宗地规划条件,上述约616亩土地中约467亩土地用途将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5)、居住用地(容积率分别为2.6、2.8与3.0)及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3.0),剩余土地均调整为道路、绿化、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等。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照土地转变用途相关政策完成土地评估工作,预计公司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约27.20亿元。

  二、 宗地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上述约616亩土地中约467亩土地用途将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5)、居住用地(容积率分别为2.6、2.8与3.0)及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3.0),剩余土地均调整为道路、绿化、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等。

  三、 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及资金来源

  以不超过27.20亿元(最终金额以市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的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本次土地出让金主要采取公司自筹及外部融资方式解决。

  四、 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上述约616亩土地转变用途后,将会给公司带来新增商业用地(含居住用地)约467亩,为应对国家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变化,公司拟采取自主开发、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实施土地开发,缩短变现周期,实现资源开发利益最大化。

  按公司战略布局及搬迁规划,拟将约616亩工业土地涉及相关产业分别逐步搬迁至经开区长虹工业园、集中发展区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安州区工业园,同时,通过提前物料储备规划及公司在全国各地工业园的产能统筹协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该事项尚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5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3日09 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7987

  传真:(0816)241794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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