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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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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2019— 089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19年12月2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经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12月23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1:选举汪林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 2:选举王宁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 3:选举张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 4:选举郝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 5:选举陈亮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 6:选举蒋凡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 7:选举王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 8:选举霍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1:选举傅跃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子议案 2:选举王永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子议案 3:选举王峰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子议案 4:选举陈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子议案 1:选举解涛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子议案 2:选举郑涛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

  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特别提示

  1、上述全部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2、上述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7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国华、刘蓉

  联系电话: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文件、2019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中商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3设置议案编码3.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议案1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有候选人8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2)议案2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候选人4 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3)议案3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有候选人2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对于累积投票制,请在各子议案填写具体表决票数,各子议案表决票数之和不应超过总表决票数)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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