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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秀金控”)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发”)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备案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州国发持股变动概况
(一)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2016年3月28日,广州国发认购公司(原“广州友谊(000987. SZ)”,2016年8月1日起更名为“越秀金控(000987. SZ)”)非公开发行的280,898,876股股票上市,占彼时公司总股本的18.9469625%。2016年6月13日,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含“10送5”送股方案)实施后,广州国发的持股数因除权升至421,348,314股,占彼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8.9469625%。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合计529,054,341股股票上市,受此影响,广州国发在持股数未变动的情况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稀释至15.3057012%,持股比例被动下降3.6412613个百分点。
(二)主动减持
因自身资金需求,广州国发于2019年6月17日致函公司,并由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9),披露了减持计划,详情请参阅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广州国发为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前述减持计划,依法实施减持。截至2019年12月17日,广州国发累计减持股份37,319,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56584%,与前述被动减持比例合计为4.996919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广州国发持有公司股份情况的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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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州国发持股变动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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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广州国发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广州国发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所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售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国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