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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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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97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6日及2019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7),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就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永高速公司)贷款事项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丽江分行)出具《云南省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宁蒗至永胜段工程建设项目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宁永高速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云南省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宁蒗至永胜段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宁永高速公路项目)。现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已认可宁永高速公司就宁永高速公路项目向建行丽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项目贷款(其中包含宁永高速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支用的12亿元贷款,合同编号:HTU530740000FBWB201900006、HTU530740000FBWB201900007)。现公司就30亿元项目贷款(包含已支用的12亿元贷款)的42.86%偿还的相关事宜做出以下承诺/安排:

  (一)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宁永高速公司落实本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并负责监督宁永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建行丽江分行项目贷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若宁永高速公路项目出现超概算的情况,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宁永高速公司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成。

  (三)针对宁永高速公司就上述向建行丽江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0亿元项目贷款(包含已支用的12亿元贷款)所签订的所有贷款合同,若宁永高速公司在任一贷款合同项下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债务或违反贷款合同其他约定的,公司承诺对宁永高速公司与建行丽江分行签订的每一个贷款合同(包含已支用的12亿元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的42.86%进行补足,确保足额偿还上述债务。

  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本承诺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不因公司对宁永高速公司股东身份或持股比例的变化而改变。

  二、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就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云高速公司)贷款事项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临沧分行)出具《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PPP项目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临云高速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云临高速公路项目)。现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已认可临云高速公司就云临高速公路项目向建行临沧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项目贷款(其中包含临云高速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支用的8亿元贷款,合同编号:HTU530770000FBWB201900026)。现公司就30亿元项目贷款(包含已支用的8亿元贷款)的42.86%偿还的相关事宜做出以下承诺/安排:

  (一)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临云高速公司落实本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并负责监督临云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建行临沧分行项目贷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若云临高速公路项目出现超概算的情况,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临云高速公司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成。

  (三)针对临云高速公司就上述向建行临沧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0亿元项目贷款(包含已支用的8亿元贷款)所签订的所有贷款合同,若临云高速公司在任一贷款合同项下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债务或违反贷款合同其他约定的,公司承诺对临云高速公司与建行临沧分行签订的每一个贷款合同(包含已支用的8亿元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的42.86%履行连带偿还责任,确保足额偿还上述债务。

  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本承诺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不因公司对临云高速公司股东身份或持股比例的变化而改变。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8,778.13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22,325.03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的比例为119%和73.62%,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报备文件

  (一)云南省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宁蒗至永胜段工程建设项目贷款承诺函

  (二)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PPP项目贷款承诺函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98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293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2.6亿元,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公司应当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报备文件

  关于对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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