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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电 话:0755-82370388-1646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邹昱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吴翠蓉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①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分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策略和基于信用债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
ⅰ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
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若宏观经济向好,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企业债的发行可能减少;同时政策的变化影响可投资信用债券的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这些因素都影响信用债的供求关系。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的投资比例。
ⅱ 基于信用债本身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债券发行人自身素质的变化,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的变化将对信用级别产生影响。发行人信用发生变化后,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
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对金融机构债券发行人进行资信评估还应结合行业特点,考虑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要素。
基金管理人自建债券研究资料库,并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后,进行个券选择。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等形式实施。发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债券,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配置。
ⅲ 相对价值判断
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ⅳ 优化配置,动态调整
基金管理人通过组合分析和情景分析来实时精确监测债券组合状况及模拟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升息)或买入卖出某债券时可能对组合产生的影响。通过组合测试,能够计算出不同情景下组合的回报,以确定回报最高的模拟组合。
我们同时运用风险管理模型对固定收益组合进行事前和事后风险收益测算,动态调整组合,实现组合的最佳风险收益匹配。
② 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③ 时机策略
ⅰ 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ⅱ 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ⅲ 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理由为:
1、市场代表性
中证全债指数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该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2、指数样本与本基金投资范围的一致性
该业绩比较基准所采用指数的成分与本基金投资范围具有较高一致性,能够比较贴切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3、公允性和不可操纵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采用指数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遵循客观的编制规则,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保证了该指数的公允性和不可操纵性。
4、易于观测性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获得和使用公开的指数数据,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0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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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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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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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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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09月30日。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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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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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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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类资产的80%(信用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2年3月15日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9、 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2、在“第三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信息;
5、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
6、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
7、更新了“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部分;
8、在“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9年9月30日。
9、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15日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并于2019年12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17日正式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修改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条款以及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等事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