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9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并已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9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并实施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的议案》。
同意设立项目公司并实施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并实施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9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实施成都高新区西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成都高新区西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设计处理能力暂定为8万吨/日,总投资预计为63,809.70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并由再生能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增资目的为实施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和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三期)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9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1%对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3.57亿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投资目的为实施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9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提供劳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署《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117,204,279.74元(不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98)。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李玉春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销售设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三道堰第二污水处理厂膜组件及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52,196,301.77元(不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98)。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李玉春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决策与运行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试行)》。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试行)》。
本制度生效当日,公司《重大内部投资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自来水公司塔子山加压站(部分)土地拆迁补偿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塔子山加压站(部分)土地拆迁补偿的方案,拆迁补偿费用总金额共计4,649,913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处理相关事宜,由自来水公司根据本次拆迁补偿方案开展具体工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9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并实施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牵头人与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安装”)、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组成的三方联合体,成功中标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三方联合体将与政府出资代表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州国投”)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由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将按照PPP项目合同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此,公司拟与建工安装、排水公司、彭州国投签订《项目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83%,建工安装持股比例为5%,排水公司持股比例为2%,彭州国投持股比例为10%。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李玉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8年8月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48085435
8、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厂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污水处理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项目)产品制造以及咨询研究、开发和提供服务;环境检测;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排水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成都市琴台路147号
4、法定代表人:翟跃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89年11月1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0484XT
8、经营范围:工业设备、电器、管道、通风设备、仪表、锅炉、电梯、有线电视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防腐保温施工、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各类非标准设备制作,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建筑装饰、幕墙工程的施工、三类在用压力容器的检测、修理;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商业服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建工安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彭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四川省彭州市致和镇清洋大街129号附201号
4、法定代表人:何雪麒
5、注册资本:人民币14,704.488万元
6、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660488523H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企业融资代理服务(不含担保和发放贷款);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服务;土地整理;道路工程施工;水管道、电力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建材批发;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房屋租赁服务(不含旅馆经营)【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
9、彭州国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四方:彭州国投(甲方)、公司(乙方)、建工安装(丙方)和排水公司(丁方)
(二)合作范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甲方与乙、丙、丁三方在彭州市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三)项目公司名称:彭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六)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污水处理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产品制造以及咨询研究、开发和提供服务;环境监测;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七)出资方式及比例:
■
(八)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锁定期(生效日起至本项目进入稳定运营期三年)内,乙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而导致其不具备控制权。
除甲方外,未取得项目公司股东会同意和批准以及项目实施机构批准,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抵押、质押、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需要由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履行国有产权转让有关审批程序的,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查与审批手续。
(九)组织机构:项目公司将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非职工董事由公司推荐3名,由彭州国投推荐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推荐,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是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副董事长1名,由彭州国投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选连任。
3、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非职工监事由建工安装和彭州国投各推荐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推荐,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公司推荐,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4、项目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财务总监1人。其中总经理由公司推荐,董事会决定其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公司和彭州国投各推荐1人,财务总监由公司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其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十)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违约方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应包括守约方因此而受到或发生的损害、支出、费用、成本、责任和收入损失等,不论本协议其它条款是否有相反规定。该项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范围。
(十一)协议生效: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
(二)采购人: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三)项目总投资:约20,816.87万元,其中工业污水厂(厂内)估算投资12,925.13万元,工业污水厂(厂外)估算投资4,892.43万元,市政道路估算投资2,999.31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和融资资金(占总投资的70%),项目资本金中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10%,社会资本方出资90%。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5万m3/d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选址彭州市致和镇百祥村4组(第二污水处理厂旁)。
2、厂外管线工程和市政道路:厂外建设1.02km城市次干路以及12.2km截污干管,干管管径DN800-DN1000。
(五)项目模式:本项目为PPP项目。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合作期共22年(含建设期)。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提供污水处理、厂外管网以及市政道路的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相结合”。
(六)项目中标价:污水处理单价:5.626元/吨;资本金年收益率:8.00%;融资年利率上限:5.88%;运营维护利润率:6.50%。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成都彭州市,为公司重点拓展区域之一。本次设立项目公司并实施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股东利益。项目建成运营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规模及市场占有率,丰富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实践经验,并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及其他联合体成员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相关安排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一)《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合同》(草案);
(二)《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项目公司股东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9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并由再生能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发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增资目的为实施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万兴二期项目”)和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三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渗滤液三期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再生能源公司注册资本由62,696万元变更为92,696万元,万兴发电公司注册资本由39,500万元变更为69,500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金家坝街7号
3、法定代表人:饶怡
4、注册资本:62,696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0年6月30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56439094Y
7、经营范围:垃圾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保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务、环保设备及物资的销售和维修;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检修;工程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
再生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财务情况
再生能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73,562.25万元,净资产90,258.7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650.51万元,净利润5,094.26万元。
再生能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 9月30日,总资产324,180.33万元,净资产96,708.2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201.96万元,净利润6,449.53万元。
截至目前,再生能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
3、法定代表人:徐方利
4、注册资本:39,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年1月1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60082597J
7、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及管理;电力供应及炉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
万兴发电公司为再生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再生能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财务情况
万兴发电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56,569.17万元,净资产42,952.4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29.93万元,净利润4,038.21万元。
万兴发电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196,802.17万元,净资产47,466.8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664.97万元,净利润4,514.41万元。
截至目前,万兴发电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方式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再生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并由再生能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万兴发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再生能源公司注册资本由62,696万元变更为92,696万元,万兴发电公司注册资本由39,500万元变更为69,500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
万兴二期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9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狮子村,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包括4条75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线,配2台额定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吨;同步建设5条污泥干化生产线,日处理干污泥约140吨(含水率40%),折合湿污泥为420吨(含水率80%),年处理湿污泥13.86万吨(含水率80%)。
(二)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三期)工程项目
渗滤液三期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狮子村,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主要内容包括膜车间、调节池、事故池、初沉池、混合池、厌氧罐基础、生化池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2000立方米/天。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为子公司投资建设万兴二期项目和渗滤液三期项目提供资金,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其资本实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时,投资建设万兴二期项目和渗滤液三期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投产运营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和渗滤液处置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并可有效提升成都市的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本次投资对公司整体的现金流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9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投实业”)共同设立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实环境公司”),负责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大林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66)。近期,为实施大林发电厂项目,蓉实环境公司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对蓉实环境公司增加投资共计7亿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增加投资3.57亿元,天投实业按持股比例49%增加投资3.43亿元。本次增加投资完成后,蓉实环境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持股比例不变,资本公积增加7亿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号楼
(四)法定代表人:刘海琛
(五)注册资本:84,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4年04月15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977560656
(八)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咨询;医疗投资;资产管理;教育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安装: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市政工程、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交通工程、水处理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污水、污泥处理及再生利用;环境卫生管理;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老年人养护服务;房屋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城市客运;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九)天投实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蓉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钱亮
4、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大林街道思源路99号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1日
7、经营范围: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垃圾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环保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电力供应。(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7APP87
9、股东及出资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0、财务情况
大林发电厂项目尚处建设前期阶段,尚未贡献收入和利润。
蓉实环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蓉实环境公司总资产为17,181.01万元,负债总额为7,264.51万元,净资产为9,916.50万元。
蓉实环境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蓉实环境公司总资产为17,204.40万元,负债总额为7,406.68万元,净资产为9,797.72万元。
截至目前,蓉实环境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增加投资金额及方式
公司与天投实业均以货币方式对蓉实环境公司增加投资,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增加投资3.57亿元,天投实业按持股比例49%增加投资3.43亿元,双方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拨付投资款,上述新增投资均计入资本公积。
(三)增加投资前后股权比例
本次增加投资完成后,蓉实环境公司资本公积增加7亿元,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大林发电厂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济运行和安监局《关于变更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大林环保发电厂项目核准批复有关内容的通知》,大林发电厂项目总投资估算、项目建设地点等情况发生调整。大林发电厂项目当前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预估总投资:约27.6亿元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垃圾焚烧设计规模为2,400吨/日,年设计处理能力87.6万吨,建设4条处理能力600吨/日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同时本项目还包含污泥协同处理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协同处理设计规模为300吨/日(含水80 %),餐厨垃圾处理设计规模为200吨/日,年处理能力7.3万吨。
3、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天府新区大林街道五台村1、2 组。
4、特许经营权的经营模式及期限:本项目按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特许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自特许权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为蓉实环境公司实施大林发电厂项目提供资金,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其资本实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9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建设公司”)拟与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工程公司”)签署《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117,204,279.74元(不含税),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蓉公司”)拟与环境工程公司签署《三道堰第二污水处理厂膜组件及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52,196,301.77元(不含税)。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李玉春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公司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近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三)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名称: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67993
(四)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号2-3层
(五)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11,223.77万元
(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D 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安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施工劳务作业;道路货物运输;广告业。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设计及咨询;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财务数据
环境工程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7.93亿元,净资产0.03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37亿元,净利润-0.37亿元。
环境工程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 9月30日,总资产30.06亿元,净资产0.04亿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22亿元,净利润0.0081亿元。
(九)关联关系
环境工程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履约能力
环境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合同》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
3、质量标准: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4、签约合同价:暂定价为人民币117,204,279.74元(不含税)。
5、预付款支付:承包人进场,并在承包人递交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收据后15日内,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月进度工程价款时扣回,扣款比例为月进度款的20%,扣完为止。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6、进度款支付:(1)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费用,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经审核确定的每月完成工程量对应工程价款的80%支付;在支付月进度工程价款时按月进度价款的20%扣回预付款,扣完为止;(2)变更、签证及补充协议费用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在未超过合同暂列金的情况下,按审批金额的80%支付;若超过合同暂列金时,但不超过项目概算前提下,则超出合同暂列金部分的变更、签证及补充协议的费用按审批金额的60%支付;(3)在工程价款累计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不扣除暂列金)的85%时,暂停支付;(4)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缺陷责任期未满,支付至不超过合同结算审定总价(经发承包双方盖章确认的合同结算金额)的90%;(5)经审计机构审计完成后,承包人按规定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含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支付至最终审计结果的97%,如缺陷责任期已满,支付至最终审计结果的100%。
(二)《三道堰第二污水处理厂膜组件及机电设备采购合同》
1、合同主体
买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卖方: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
2、销售内容: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调节池、生化池、膜池、膜设备间、紫外线巴氏出水井、综合加药间、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站的所有设备。
3、合同范围:(1)卖方负责提供满足本项目施工图中技术标准要求和建设单位要求的的所有设备;(2)卖方负责所供本合同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另行约定)、用户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并通过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并承担试运行(另行约定)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保期内质量保修等工作内容;(3)卖方提供的设备需满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并保证投产正常运行,并提交证明其设备、技术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合同的一部分。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时间以买方为要求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总包合同的全部约定,满足国家及地方关于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的所有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所有设备及配件必须是合格产品;安装质量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价款:暂定价为人民币52,196,301.77元(不含税)。
7、合同预付款:合同设备费总价的30%,设备预付款不扣还。
8、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全部设备通过开箱验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单据经审核无误后28天内支付到该批次相应设备合同价款的65%;(2)单位工程通过所有设备完成设备单机调试,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金额相等发票经审核无误后28天内支付。支付至实际完成设备(含安装)价款的80%;(3)设备完成初步验收及联动调式,经买方对结算金额审核确认后,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28天内,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0%;(4)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结算资料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经买方对结算金额审核确认后,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相关单据,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28天内,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5%;(5)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相关单据,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28天内,支付至最终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水务建设公司向环境工程公司提供施工服务涉及的工程计量计价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及配套的相关文件,符合《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川建造价〔2019〕181号)的相关要求。新蓉公司向环境工程公司出售设备定价依据由各方参考市场价格后产生。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工程项目所需,有利于相关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施工服务和出售设备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能够增加公司收入和利润。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规定、行业规定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含税)约5.15亿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关联人出售设备、提供施工服务构成的关联交易,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规定、行业规定和市场价格,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合同》(草案);
(四)《三道堰第二污水处理厂膜组件及机电设备采购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