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1)(以下简称“通知”)。因工作人员疏忽,《通知》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中对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表中,未根据格式设计累积投票议案选举票数的填报位置,现将相关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更正前:
附件二: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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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附件二: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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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