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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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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年第3号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4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52号《关于准予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2014年11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890号《关于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28日生效,2016年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新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税负增加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楚钢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010-63211122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楚钢先生,董事长,理论物理学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历任花旗集团副总裁、新兴市场风控经理、地方政府债券自营交易员、基金经理、拉丁美洲股票期权交易负责人及另类投资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黄劲峰先生,董事,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国及香港)审计、核算见习生、副经理、经理等职务;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务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职务;高盛(亚洲),高盛集团(日本东京)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日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等职务;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风险管理岗位;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亚太区首席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陈刚先生,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律师、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合规律师、中金美国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负责人;厚朴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事务负责人。陈刚先生是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董事总经理。

  孙菁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支持部执行总经理及负责人等职务。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璧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永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风险监控员、投资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投资经理、固定收益团队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一级团队负责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委员会委员、自有资金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春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和决策科学博士。历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金融系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和会计系讲席教授、系主任、副教务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执行院长,并兼任上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冒大卫先生,独立董事,哲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财务部部长,北京大学副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王元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市耀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兼任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白娜女士,执行监事,管理学硕士。历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审计主管;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楚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孙菁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永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汤琰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高级理财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虹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李虹女士是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夏静女士,理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稽核部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收益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16年7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永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简历同上。

  王雁杰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行业研究员,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董事总经理。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收益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2016年7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朱宝臣先生,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量化投资总监。2017年10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团队负责人。

  杨立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助理、证券投资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守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将内部控制工作作为公司经营中的首要任务,以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2)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3)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4)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6)防火墙原则: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严格分离,分别核算;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控效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8)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9)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10)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11)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公司内部控制的体系

  (1)组织架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业务组织架构,依据战略规划和公司发展需要,对各部门进行创设与调整,强调各部门之间合理分工、互相衔接、互相监督。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基金投资、风险管理、产品相关的重大决策。

  公司根据独立性与相互制约、相互衔接原则,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各部门必须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2)内控流程

  内部控制流程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与事后完善三个步骤。

  1)事前防范主要是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依照内部控制的原则,针对本部门和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

  2)事中监控主要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适用的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事中监控的重点在于实施例行和突击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以及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

  3)事后完善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使相关部门和岗位对自身的业务流程进行完善。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对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充分控制相应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2)市场推广及销售业务控制;

  (3)信息披露控制;

  (4)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5)会计系统控制;

  (6)监察稽核控制等。

  5、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效果以及适时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价,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告报公司督察长、总经理。

  必要时,公司股东、董事会、执行监事、总经理和督察长均可要求公司聘请外部专家就公司内控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出具专题报告。外部专家可以是律师、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

  在出现新的市场情况、新的金融工具、新技术、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有可能影响到公司基金投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时,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查其合法、合规和有效性。如果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则按规定的程序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8-1166

  网站:www.ciccfund.com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trade.cicc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icc.com

  电话:010- 65051166

  (3)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2133145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ehowbuy.com

  电话:400-700-9665

  (5)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8)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电话:400-618-0707

  (9)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1234567.com.cn

  电话:95021

  (10)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站:http://stock.pingan.com

  (11)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12)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cjijin.com

  电话:400-619-9059

  (13)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7-87006010

  网址:http://www.buyfunds.cn

  (14)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2492193

  网址:http://www.htsc.com.cn

  (15)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16)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gws.com

  电话:400-6666-888

  (17)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电话:95551

  (18)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66zichan.com

  电话:400-166-6788

  (19)名称:上海陆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33356675

  网站: http://www.luxxfund.com/

  (20)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网站: www.fund123.cn

  (21)名称: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1-0203

  网站: www.520fund.com.cn

  (22)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2

  网址:http://www.bsb.com.cn/

  (23)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网站: licaike.hexun.com

  (24)名称: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50810673

  网站: http://www.wacai.com/

  (25)名称: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56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26)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jiyufund.com.cn

  电话:400-820-5369

  (27)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28)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danjuanapp.com

  电话:400-061-8518

  (29)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65-0999

  网站: www.tpyzq.com

  (30)名称: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706863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31)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19-9868

  网站:www.tdyhfund.com

  (32)名称: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33)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6075718

  网址:www.zhixin-inv.com

  (34)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snjijin.com

  电话:95177

  (35)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5ifund.com

  电话:4008-773-772

  (36)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37)名称: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电话:400-041-1001

  (38)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c108.com

  电话:4008-888-108

  (39)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yingmi.cn

  电话:020-89629099

  (40)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fund.sinosig.com

  电话:95510

  (41)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网址:www.erichfund.com

  电话:400-820-2899

  (42)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43)名称: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18.cn

  电话:95357

  (44)名称: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webank.com

  电话:400-999-8800

  (45)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com

  (46)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http://sd.citics.com

  电话:95548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楚钢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林菡

  联系人:梁丽金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君一,丁时杰

  联系人:程海良

  

  四、基金的名称

  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管理,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短期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市场结构变化和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研究与分析,对未来一段时期的短期市场利率进行积极的判断,对短期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资产的配置策略。

  2、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持基金资产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对市场资金供求、基金申赎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确定本基金流动性目标,相应调整基金资产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的配比。结合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并动态调整基金资产中央行票据、国债、债券回购等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

  3、期限配置策略

  根据对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并调整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预期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延长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获得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利率水平。

  4、跨市场和品种套利策略

  短期资金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子市场,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市场要素的不同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和市场短期利率在一定期间内可能存在定价偏离。在充分论证上述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最佳介入时机,进行跨市场操作,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对期限相近的品种,由于流动性、税收等因素造成内在价值出现明显偏离时,可以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品种间的套利操作,增加超额收益。

  5、流动性管理策略

  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本基金必须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本基金将建立流动性预警指标,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密切关注申购、赎回、季节性资金流动等情况,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现金库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理等措施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内容摘自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未发生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未超过240 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过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过0.5%。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19宁波银行CD183(111985752.IB)、19宁波银行CD152(111983692.IB)的发行主体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浙商银行CD068(111913068.IB)的发行主体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浦发银行CD317(111909317.IB)、19浦发银行CD272(111909272.IB)的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农业银行CD139(111903139.IB)的发行主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上海银行CD262(111916262.IB)的发行主体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9年7月4日、7月5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59号)、(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62号),对宁波银行违反信贷政策、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违规开展存贷业务、员工管理不到位、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报表不准确等;销售行为不合规、双录管理不到位等违法事实进行处罚。2019年3月22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对宁波银行违规将同业存款变为一般性存款等违法事实进行处罚。2019年1月11日,宁波银监局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45号),对宁波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购买理财等违法事实进行处罚。

  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1号),对浙商银行投资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接受回购承诺;理财产品销售文本使用误导性语言;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理财产品相互交易,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违法事实进行处罚。

  2018年9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盐银监罚决字〔2018〕1号),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转让信贷资产等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

  2018年10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喀什银监分局发布(喀银监罚决字〔2018〕1号),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等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

  2018年11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49号)、(沪银监罚决字〔2018〕54号),对上海银行违规向其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对某同业资金违规投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合规性审查未尽职等违法事实进行处罚。

  本管理人认为上述处罚对宁波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短期来看公司盈利体量较大,处罚金额对其净利润基本没有影响;对公司各项涉及业务的正常开展基本没有影响。

  9.1 其他资产构成

  ■

  9.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1月28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金现金管家A

  ■

  中金现金管家B

  ■

  中金现金管家C

  ■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4%。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9年7月12日公布的《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9月30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针对“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针对“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3、针对“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4、针对“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5、针对“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相关信息。

  6、针对“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7、针对“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相关信息。

  8、针对“附件2: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附件2: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相关信息。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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