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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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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详见报告书。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交易对方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交易对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南京钢联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钢发展38.72%股权、金江炉料38.72%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对价458,504.22万元,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二)重组方案调整相关事项说明
2019年5月7日,南钢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于次日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2019年6月11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预案修订稿”)。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已较重组预案修订稿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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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1、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修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 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公司自2019年5月8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来,至2019年11月7日已届满6个月,因此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调整交易标的公司资产范围
根据宿迁金鑫轧钢申请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要求,宿迁金鑫轧钢不再纳入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资产范围。南钢股份向南钢发展受让宿迁金鑫轧钢93.30%的股权。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9)02395号《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9)02398号《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9)第0729号和天兴评报字(2019)第1656号《评估报告》,宿迁金鑫轧钢的净资产评估值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南钢发展相应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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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金鑫轧钢整体规模远小于南钢发展,各项指标占南钢发展相应指标均未超过20%。宿迁金鑫轧钢与南钢发展日常生产经营相互独立,其出售不会对南钢发展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资产范围调整不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南京钢联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18年12月19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127,103.26万元及南钢发展持有经评估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珂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价值32,207.09万元,共同对南京钢联控股子公司柏中环境增资,涉及的交易金额合计为159,310.34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及南钢发展分别持有柏中环境33.51%、8.49%的股权,柏中环境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2019年5月5日,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新加坡金腾以自有资金670万欧元(按欧元兑人民币汇率7.5292折算为5,044.56万元人民币)对凯勒新材料增资。凯勒新材料系南京钢联下属子公司。增资完成后,凯勒新材料成为新加坡金腾参股公司,新加坡金腾持股47.85%。
因上述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同属于南京钢联所有或控制,可以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相关指标累计计算。上述两项资产交易合计金额为164,354.9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需与上述两次交易合并计算交易金额,合计后与上市公司进行上述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年度)相应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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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MAX(历次交易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账面值*收购股比,交易金额)};
注2: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总额=∑(历次交易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收购股比);
注3: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MAX(历次交易标的公司资产净额账面值*收购股比,交易金额)}。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本次交易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南京钢联,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郭广昌先生,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京钢联,实际控制人仍为自然人郭广昌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南京钢联发行股份购买南钢发展38.72%股权和金江炉料38.7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发行股份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对象为南京钢联。
(三)标的资产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方案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南京钢联发行股份购买南钢发展38.72%股权、金江炉料38.72%股权。
(四)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以201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评估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9)第0729号和天兴评报字(2019)第0730号《评估报告》,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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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母公司口径,已经审计;
注2:标的资产评估值=(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拟收购比例。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9)02397号《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8月31日,标的公司汇总模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184,153.46万元,其评估值相比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245,496.33万元,增值率为20.73%。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标的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8.72%,即458,504.22万元,作为本次交易作价,不超过评估值。
(五)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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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易均价的90%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数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00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拟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交易对价为458,504.22万元,对价由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票数不为整数时,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同意豁免公司支付。
按照上述计算方式,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南京钢联发行股票数量为152,834.7395万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股票锁定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南京钢联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南京钢联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南京钢联同意按照适用的监管政策调整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钢联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南钢股份的股票,因南钢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前述锁定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如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了收益,则该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了亏损,则该亏损金额由交易对方按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十)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十一)交割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协议规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后,交易对方应立即配合上市公司签署办理标的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所需签署的全部文件。前述文件签署后,上市公司应促使标的公司及时向其注册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标的股权过户的变更登记文件并完成相关手续,公司变更登记完成日为标的股权交割日。
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标的股权交割日之后60日内完成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由上市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于上交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发行、登记、上市手续及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和备案等相关手续。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议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上市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六、本次交易标的简要评估情况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以201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评估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9)第0729号和天兴评报字(2019)第0730号《评估报告》,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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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母公司口径,已经审计;
注2:标的资产评估值=(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拟收购比例。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9)02397号《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8月31日,标的公司汇总模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184,153.46万元,其评估值相比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245,496.33万元,增值率为20.73%。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以截至2019年9月30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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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交易后的股权结构将根据最终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南京钢联,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广昌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南钢股份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高于10%,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二)本次交易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本次交易系收购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衡专字(2019)01568号)以及上市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2019年1-8月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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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均未发生变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总股本规模扩大。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2019年1-8月、2018年度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有所摊薄。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故此,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因本次重组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上市公司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的风险
1、上市公司继续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原因
(1)增强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
标的公司目前并非上市公司全资控股,若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则须经标的公司外部股东同意同比例增资或放弃优先认购权后方可实施;上市公司若对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钢铁业务及相关资产进行内部整合,亦须经外部股东同意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决策、实施周期程序相对较长。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实现对南钢发展和金江炉料全资控股,标的公司将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可根据自身利益独立作出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和经营决策效率,从而能够更好地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优化资源配置。
(2)增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9)02397号《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5,606.20万元、177,349.32万元、88,044.08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1-8月,上市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20,033.83万元、73,269.87万元、35,476.07万元,主要由标的公司形成。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
2、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扩大。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2019年1-8月、2018年度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分别由交易前的0.4513元/股、0.9078元/股下降至0.3934元/股、0.7950元/股,短期内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深入贯彻业务发展战略,提升钢铁产业竞争力,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对即期回报可能出现的摊薄进行填补;通过发挥统一管理的优势,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经营计划,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经营效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执行分红政策,提高公司股东回报水平。
八、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事项
1、本次重组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对方南京钢联内部决策机构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本次重组方案(草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事项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获得上述全部批准或核准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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