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第三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号),公司第三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4%)。
2019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兴长集团《关于岳阳兴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于2019年12月16日到期,在计划减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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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改存量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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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实施了10送0.5股派0.2元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兴长集团持股数量从14,270,154股增加到14,983,662股。
2、兴长集团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8年5月30日,兴长集团持有岳阳兴长股份14,300,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兴长累计减持了岳阳兴长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减持后持有公司14,300,1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59%。
兴长集团一致行动人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长企服”)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8年5月30日,兴长企服持有岳阳兴长股份26,522,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75%;2019年8月8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兴长企服持股数量从26,522,437股增加到27,848,559股;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12月16 日期间,兴长企服未减持岳阳兴长股份。
3、本次减持计划届满后,兴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长企服合计持有岳阳兴长42,832,221股,占岳阳兴长总股本的15.03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兴长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兴长集团本次减持数量未超过2019年5月24日《第三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披露的减持数量。
3、兴长集团本次减持遵守了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兴长集团《关于岳阳兴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