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9-6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下午(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93,455,7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1,000,000股的55.2647%。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93,455,7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264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92,7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125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39,7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393%。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3,455,7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2,7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9%;反对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3,455,7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份293,455,7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臻臻先生、邢志华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