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4,403.45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06,000万元(不含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三角洲热力”)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0,000万元。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2019-006)。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及或黄河三角洲热力可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1日;其中公司同意黄河三角洲热力使用该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15,000万元额度。同时,公司与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黄河三角洲热力使用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15,000万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1日。目前,黄河三角洲热力已与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在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路358号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号,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注册资本38,500.00万元,2018年末资产总额246,759.70万元,负债总额206,224.94万元,流动负债111,773.85万元,资产净额40,534.7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1,486.62万元,净利润3,258.47万元。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4,403.45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1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