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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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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9-12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届满暨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份,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8日刊登《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0股。

  二、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在股份回购期内,经自查发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用公司款项偿还控股股东债务或以公司名义代控股股东对外借款或为控股股东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因控股股东资金链断裂难以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造成公司未能拥有充足的运营资金来进行股份回购。现股份回购期届满,经公司审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三、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且未对公司的财务、债务履行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终止回购股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内部激励体系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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