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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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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8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原项目名称: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2、新项目名称: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0,548.80万元(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4、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志邦家居”)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结合原有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变更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2017〕121)号同意,志邦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3.47元,截至2017年6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3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4,800,038.54元(含增值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843,999,961.46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于2017年6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16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153.14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余额14,910.76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部分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投资总额为33,76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3,762万元,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志邦家居”)在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实施,建设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产品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包括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生产设备,总建筑面积68,760平方米。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整体厨柜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有效提升公司在整体厨柜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整体厨柜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拟将“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16日募集资金余额14,910.76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变更用于“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10,548.80万元,原项目已签订合同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金额4,361.96万元,后续投入资金不足由自有资金解决。新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投入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变更后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完成此次项目变更之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2017年公司上市前的产能情况、市场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政策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面临的国内行业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对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上述调整。

  四、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实施主体:合肥志邦家居

  实施地点:合肥市长丰县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与润河路西南角

  资金来源:原“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

  资金投向:本项目主要是利用原有厂房新增先进、高效生产设备,以满足合肥志邦家居的扩充产能及消费者的市场需求。

  计划投资进度:新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

  根据《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项目新增先进、高效生产设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全屋定制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提高公司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是保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

  五、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风险提示及效益分析

  (一)可行性分析

  1、优质品牌形象

  本项目产品品牌为“志邦”,志邦家居紧跟定制家居行业发展趋势,传承志邦家居21年定制产业研发、生产、终端设计等专业优势,倾力为消费者提供居住空间完美解决方案,构建幸福居家生态的又一扛鼎力作。衣柜依托志邦家居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直营及加盟终端店面形象的标准化管理,加大广告宣传投入,不断提升“志邦”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011年和2014年“志邦”整体厨柜被认定为“安徽名牌产品”,2012年“志邦”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以成为世界知名的定制化家居品牌为目标,近几年不断整合资源,用广告传播品牌,用“品销结合”促销落地品牌,强力推动“志邦”品牌影响力的提升。目前已在全国形成从面到点、自上而下的结构化整合营销传播矩阵。

  2、强大营销网络

  本项目依托志邦家居有限公司整体厨柜产品的营销网络,产品通过个性化设计、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其独特的“量身定做”的生产经营模式决定了行业内企业需要强大的营销网络和位置优越的终端店面资源。在营销渠道的建设上,公司对经销商及其终端门店位置、店面形象要求较高。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消费水平、人口基数、客流状况、购买习惯等加以综合分析,审慎确定店面位置。公司终端门店大多位于当地核心商圈的优质地段。

  志邦家居经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与公司紧密合作、共同成长、遍布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截至 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经发展经销商2380家,经销商专卖店2749家,直营店20家。志邦家居众多的终端门店为公司产品销售提供了有力的渠道保障,有利于公司不断提升满足用户需求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对国内所有终端门店实行统一、高效管理。门店设计、内部装修、货品摆放、形象宣传、导购培训等都按照公司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公司内部统一、高效的门店管理体系,有利于公司经营和服务理念在终端门店的全面贯彻,有利于提升门店销售业绩。

  3、设计研发实力和丰富的生产经验

  在设计研发方面,公司不断进行原创设计和技术创新,形成了公司独特的设计研发风格,公司先后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橱柜行业时尚设计金奖”、“高新技术企业”、“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等荣誉,公司实验检测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在生产方面,公司引进了行业先进的德国豪迈生产线,并结合家具生产软件信息技术,利用全国经营的规模化优势,制定了科学、高效、低损耗的优化方案,将自动化生产系统与大规模敏捷制造技术成果相结合,以标准件及非标准件等方式进行模块化拆分,标准件规模化生产,非标件柔性化制造,实现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形成高度柔性的生产体系。因此,较强的设计研发实力和丰富的生产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4、经营团队和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敬业务实的经营管理团队,公司董事长孙志勇,董事、总裁许帮顺多年来一直从事家居行业的经营管理,对行业具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对行业的发展动态有着准确的把握。同时,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了一批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凝聚了一支团结进取的高素质管理团队,形成了稳定高效的核心管理架构。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的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保证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在行业人才的招聘、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有着独到的系统方法,并以此构筑了公司的经营团队和管理优势。

  综上所述,志邦家居实施本项目是及时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二)存在的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定制家具行业属于新兴细分行业,与传统家具行业相比,定制家具尤其是全屋定制,更能满足当代年轻消费群体时尚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是家具行业的重要利润增长点。在这一趋势下,定制家具企业纷纷拓展品类,从橱柜、衣柜单屋定制进入全屋定制领域,行业渗透度提高,导致市场竞争加剧。虽然公司是国内定制家具行业的领先企业,在品牌管理、营销网络、设计研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的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风险

  2010年以来,为了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遏制投机性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定制家具行业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而房地产行业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定制家具行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定制家具产品的消费布局不限于新建商品住宅的装修,还包括存量住宅的二次装修等,在我国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增速较快,市场容量较大。但若未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收紧导致房地产需求走低,从而影响到定制家具行业的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板材、台面、厨房电器及五金配件等。公司直接材料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小幅波动,但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采购。采购中心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保证生产所需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安排实际采购品种与采购量。在采购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选择、招标采购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严格规定,对于重要原材料,需要经过实地评估和样品评估程序,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及时供应和成本控制。通过制定详细的采购规定,完善采购流程,能尽可能地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的风险。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达产后,有关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志邦家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更为合理地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保荐机构对志邦家居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2、公司监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更为合理地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更为合理地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契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容量、提高经营业绩,具有可行性。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8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0日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董事长孙志勇主持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8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0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正东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更为合理地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变更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8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2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志邦家居行政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日

  至2020年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hibang.com

  联系人:刘 磊

  (三)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 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8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19年12月12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29.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65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公司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9年9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授予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65元。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5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19年-2021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假设:公司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X,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Y。则解锁系数(K)的公式为:

  1,解锁系数(K)=0.5×??/??+0.5×??/??。

  2,当年解锁系数(K)〈1,则解除限售比例=0%;

  当年解锁系数(K)≥1,则解除限售比例=当年可解除限售数量×10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0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10月21日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9年10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5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244.85万元。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不会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本),本次验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223,333,36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仍为人民币223,333,36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0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12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4.85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经测算,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授予的1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793.42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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