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9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分别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子议案3.05因得票数未能达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未获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因公务原因,范春燕董事和刘红忠、李志明、刘艳三位独立董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因公务原因,余亦民、陈宁、杨娅玲、孟庆林四位监事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姜健、公司财务负责人舒本娥、首席风险官王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子议案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普通表决事项方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议案2的8项子议案、议案3除3.05之外的其他4项子议案、议案4的4项子议案。3.05子议案未获通过。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结束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分别选举张伟、周易、丁锋、陈泳冰、徐清、胡晓、汪涛、朱学博、陈传明、李志明、刘艳、陈志斌共12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符合独立董事占董事会1/3以上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红忠先生将继续履职至新的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并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结束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分别选举章明、于兰英、张晓红、范春燕4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顾成中、翟军、王莹共7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新任董事、监事中,张伟先生、汪涛先生、章明先生、张晓红女士和王莹女士已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周易先生、汪涛先生和于兰英女士的更新简历详见附件。其他董事和监事简历详见2019年10月30日和2019年12 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范春燕女士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改任公司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余亦民先生、陈宁先生、杨娅玲女士和孟庆林先生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磊、陈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周易先生、汪涛先生和于兰英女士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周易先生、汪涛先生和于兰英女士简历

  1、周易先生,1969年3月出生,本科,计算机通信专业。曾在江苏省邮电学校任教,曾在江苏省邮电管理局电信中心从事技术管理、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从事行政管理,曾任江苏贝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贝尔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周易先生通过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渠道,约持有本公司353,261股H股好仓股份之权益,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4%。周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汪涛先生,1968年5月出生,硕士,政治经济学专业。1989年6月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2014年6月加入招商银行总行,任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起任总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8年2月起兼任总行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主任;2019年7月起负责筹建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1月起任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汪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于兰英女士,1971年5月出生,硕士,产业经济学专业,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在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财务部工作;1996年9月至1999年4月在南京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1999年5月至2002年12月在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工作;2004年10月至2008年5月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部门正职)、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8年10月至今兼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兰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9-09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9年12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汪涛非执行董事和刘红忠、李志明、刘艳等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汪涛书面委托张伟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刘红忠书面委托陈志斌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李志明、刘艳分别书面委托陈传明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受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具体如下:

  发展战略委员会(共5人):张伟先生、周易先生、陈泳冰先生、胡晓女士、汪涛先生,其中:张伟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3人):周易先生、徐清先生、刘艳女士,其中:周易先生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李志明先生、丁锋先生、陈志斌先生,其中:李志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陈传明先生、朱学博先生、刘艳女士,其中:陈传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陈传明先生、朱学博先生、陈志斌先生,其中:陈传明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聘任周易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执行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根据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周易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韩臻聪先生、李世谦先生、孙含林先生、姜健先生、张辉先生、陈天翔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中韩臻聪先生、李世谦先生、陈天翔先生将在申请并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正式出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韩臻聪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兼),韩臻聪先生将在申请并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正式出任公司首席信息官;拟提名的首席财务官候选人正在办理入职手续过程中,待相关手续完备后,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此期间,同意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周易先生代为履行首席财务官职责;同意聘任焦凯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焦凯先生将在申请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获得江苏证监局审批认可后,正式出任公司合规总监,在焦凯先生正式出任公司合规总监之前,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周易先生代为履行职责,代职时间不超过6个月;同意聘任王翀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根据公司董事长张伟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张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意聘任乔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韩臻聪先生等9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韩臻聪先生等9人简历

  1、韩臻聪先生,1967年5月出生,博士。曾任江苏省邮电学校学生科干事、教师、团委副书记、教务科科长兼教研室主任、副校长,江苏省电信职工培训中心副主任,江苏省电信公司企业策划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无锡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2012年2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电信政企客户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电信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李世谦先生,1968年11月出生,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干部、内审司财务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银监会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副处长、财务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监察局一室审计处处长,新疆银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副主任、城市银行监管部副主任;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任银保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副主任;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任银保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巡视员;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银保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一级巡视员。

  3、孙含林先生,1965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干部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处处长、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稽查总监、党委委员、副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11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4、姜健先生,1966年11月出生,硕士。曾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07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17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11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5、张辉先生,1975年3月出生,博士。曾在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华泰证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华泰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华泰证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董事会秘书。

  6、陈天翔先生,1979年3月出生,大学。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网站运营经理、网络营销团队负责人、理财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任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华泰证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7年6月至今任华泰证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

  7、焦凯先生,1975年2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经理、总监助理,交易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秘书,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党办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主任;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经理。

  8、王翀先生,1972年11月出生,硕士。1995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银行资金部/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科员;2003年3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欧洲区域资金业务风险内控中台主管;2007年6月至2010年1月任JP摩根证券利率衍生产品及固定收益风险团队主管;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英国)风险合规官;2014年12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9、乔菲女士,1988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职于中证金融研究院,2014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运营部,2019年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办公室,201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9-09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9年12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张晓红监事和范春燕监事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翟军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受与会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翟军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会议选举翟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翟军先生在正式任职前还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公司正在办理任职资格申请事宜。待翟军先生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职责。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9-09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公司职工翟军、顾成中、王莹经选举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翟军、顾成中、王莹的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相同,即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翟军先生,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2002年7月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2002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底被华泰证券吸收合并)南京玄武门证券营业部经理、证券投资部副经理、经纪业务部副经理;2009年8月至2019年3月历任华泰证券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办公室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职工监事。

  2、顾成中先生,1965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8年5月在南京市公安局工作;1998年5月至2005年11月在华泰证券技术监督室、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南京汉中路证券营业部工作;2005年11月至2019年1月历任华泰证券西安文艺北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西安区域中心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瑞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职工监事。

  3、王莹女士,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2000年8月至2004年6月在扬中市委组织部、扬中团市委工作;2004年6月至2016年1月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先后担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群众工作处副处长、党建工作处副处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等职务;2016年1月进入华泰证券工作,2016年4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党群工作部部长。

  翟军先生、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在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翟军先生、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