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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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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8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11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为7人,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8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韶钢松山”)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签订相关售后回租合同,公司以拥有的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交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在租赁期内,公司按季向交银租赁支付租金,固定租息和福费廷费用一次性支付,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并且每季度归还本金(即租金)1250万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人民币1.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2019 年 12 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与交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也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

  4.法定代表人:赵炯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0.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6月末,交银租赁总资产为2,491.44亿元,其中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和减值准备)为1,174.5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30.83亿元,全年实现净营业收入22.36亿元,净利润14.54亿元。

  三、交易情况介绍

  1.标的资产:高炉除尘系统技术改造等项目设施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有关资产归属于韶钢松山,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韶钢松山厂区

  5.设备清单:

  单位:万元

  ■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高炉除尘系统技术改造等项目设施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

  3.操作模式:交银租赁以国内证进行投放,公司再以国内证在交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叙做福费廷获得现金。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24个月。

  6.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固定租息和福费廷融资费用,按季等额归还租金。

  7.综合融资成本:3.71%。

  8.起租日:租赁本金投放之日起计算。

  9.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交银租赁支付标的价款后转移给交银租赁,本公司保持管理权和运营权;至售后回租相关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交银租赁收到留购价款后,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10.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无。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现有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盘活现有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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