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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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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9-10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2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于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9-10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的相关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用于建设公司总部大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购买的土地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号:H404-0090

  2、土地位置: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

  3、使用年限:30年

  4、准入行业类别:战略性新兴产业--A06信息技术产业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5、土地面积:3680.06平方米

  6、建筑面积:28200平方米

  7、挂牌起始价:9600万元

  8、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92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参与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拟参与上述土地的竞拍。若上述土地使用权竞拍成功,将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提升公司形象和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竞拍土地的取得仍须政府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此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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