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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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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每个封闭期为两年。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两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两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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