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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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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依据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同时根据《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合同修改后,信息披露相关条款发生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等均不发生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本公司网站,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anhuafunds.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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