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泰64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恒泰64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恒泰64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恒泰64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的规定,华夏恒泰64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8349)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12月13日起,在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网站:https://fi.cmbchina.com/home;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封闭期为64个月,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本基金在封闭期结束之后可能发生暂停运作的情形,如基金暂停运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或将被自动赎回。若基金持有的标的证券发生违约,投资者有可能无法及时赎回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于保本。如发生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需要对持有的证券计提减值准备或处置的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此外,本基金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的投资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可能损失债券交易收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