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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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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9-32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股份”)于2019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 2019年12月12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轮渡生产服务业务外包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曾审议通过了关于秀英港区部分轮渡业务外包的议案,决定将秀英港区部分轮渡生产服务业务对外进行公开招标,外包费年预算不高于1243万元,外包期限3年。公司子公司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轮渡”)按规定分别于2019年4月9日和2019年4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两次招标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均只有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一家投标人应标,投标人均不足法定三家,项目公开招标失败。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业务外包给港航控股,由港航控股配备64名工作人员为新海轮渡提供轮渡生产业务服务,项目年外包费用为人民币1243万元,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由于港航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健、杜刚、杨真永、李儒平、欧阳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琼州海峡船舶高速无线网络系统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建设琼州海峡船舶高速无线网络系统项目,项目预算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船上高清视频的实时稳定回传。

  三、会议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了满足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海安航线的11艘船舶生活污水系统进行改造,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联网售票服务信息系统项目的议案。

  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琼州海峡轮渡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合资设立琼州海峡轮渡信息服务平台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267万元建设琼州海峡轮渡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待信息平台建成投入后,经评估作价,将其作为资产入股合资公司。因本项目的建设范围发生了变化,原建设范围仅包含联网售票系统及数据共享系统开发,现拓展为公众服务、联网售票、清算结算、运营决策、协同监管、数据交换等六个子系统,以及数据资源建设和配套数据中心软硬件设备购置,董事会同意本项目预算总额由原来的267万变更为1126.3万元。项目当中850万元由交通运输部拨付资金支持项目建设,276.3万元工程其他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垫付。若合资公司成立运营,本项目将移交合资公司运营,相关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

  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联网售票服务信息系统项目合作主体变更的议案。

  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琼州海峡轮渡信息服务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240万元联合广东徐闻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港航”)、海安新港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新港”)共同出资组建统一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600万元,公司占40%的股权。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动,平台公司合作方将由三家变成两家,海南广东方各占合资公司50%的股比,广东合作方由湛江航运、海安新港变更为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万元出资设立主体变更后的平台公司,占平台公司50%的股份。

  六、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照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的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关于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5)。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660,424,6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 股。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总股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林健、杜刚、杨真永、李儒平、欧阳汉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披露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董事林健、杜刚、杨真永、李儒平、欧阳汉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披露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董事林健、杜刚、杨真永、李儒平、欧阳汉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30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9年12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9-33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由监事会主席黎华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人民币。关于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5)。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

  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6)。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9-35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11月28日,海南省国资委正式将所持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4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远海运”),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海南中远海运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中远海运集团2019年度审计机构将在国务院国资委推荐的4家审计机构范围内选定,而中审众环不在此范围内。

  为保持与中远海运集团审计工作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为中远海运集团推荐的4家审计机构范围内,拟选择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境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

  天职国际国内网络布局合理,除北京总部外,在中国华北地区的天津,华东地区的上海、南京、杭州、济南、合肥、南昌、厦门、九江,华南地区的深圳、广州,华中地区的长沙、株洲、武汉、郑州,东北地区的沈阳,西北地区的西安、乌鲁木齐,西南地区的昆明、成都、重庆等省市以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近30家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天职国际还是Baker Tilly(全球排名前十的会计网络)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在全球拥有广泛的服务网络资源。

  截至目前,天职国际共拥有专业人员50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100余人,拥有ACCA、ACA、CGA、HKCPA及其他境外执业资格的员工300余人,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70余人。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三、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完备,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9-3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9年12月12日,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要求上市公司参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4、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后续财务报表均将按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和报表格式执行。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号以及2019年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六个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2019年发布的财会[2019]6号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内容

  (1)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除了分类为上述两项金融资产以外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可撤销。持有该权益工具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收入作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留存收益,不得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海汽集团股份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持有目的并非为了短期内出售,因此拟将该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后续会计处理,由以前年度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是:(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2)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3)增加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要求。

  3、债务重组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是:(1)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2)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3)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4)增加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的披露要求。

  4、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内容

  财务报表主要列报项目变更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原“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九章衔接规定指出,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因此公司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金融工具列报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2019年度后续财务报表均将按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和报表格式执行。

  公司拟将持有的海汽集团股份这项金融资产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公司2019年度后续财务报表将按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6号)执行。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等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9-36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加公司整体资金收益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及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三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远海运集团,因此中远海运集团及财务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公司共有董事11名,其中董事林健、杜刚、杨真永、李儒平、欧阳汉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6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同意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中远海运集团

  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立荣

  注册资本: 110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1MMXL

  成立日期: 2016年2月5日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资委100%持股。

  2、财务公司

  名称: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月英

  注册资本: 28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98814339L

  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

  股权结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公司持股31.2083%,中国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3.3840%,其余股份由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持有。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相关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系中远海运集团成立之后,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6年第8号令)的相关规定,对原中海集团旗下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中远集团旗下的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而来。

  2、主要业务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8条、29条全部业务资格。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财务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财务服务。包括存款服务;信贷服务;清算服务;外汇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3、相关财务数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723.20亿元,负债673.05亿元,净资产50.15亿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1.48亿元,利润总额4.47亿元,净利润4.16亿元。

  4、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远海运集团,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远海运集团及财务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集团成员存款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指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吸收公司集团成员存款的利率 ,也应参照财务公司吸收其他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指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发放公司集团成员贷款的利率 ,也应参照财务公司发放其他单位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关于清算服务,除中国银保监会另有规定外,财务公司暂不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服务等,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参照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向公司集团成员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参照财务公司向其他相同信用评级第三方单位提供同种服务的手续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协议“丙方”)与中远海运集团(协议“甲方”)及财务公司(协议“乙方”)三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服务内容

  根据乙方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甲方同意促使乙方向丙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以下金融财务服务:存款服务;信贷服务;清算服务;外汇服务;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交易限额

  丙方集团成员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乙方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存款及贷款每日余额作出限制,甲方应促使乙方协助丙方监控实施该等限制。

  ■

  ■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于2019年12月30日开始(开始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日)止。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远海运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12日,公司未同财务公司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拟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拟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9-37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09: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9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9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 2 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4/5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26日和12月2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 00-17:00

  (二)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70311

  联 系 人:叶伟  陈海光

  联系电话:(0898)68612566,(0898)68615335

  联系传真:(0898)68615225

  (五)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0”;投票简称为“海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2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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