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7 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19-011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左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管理体制,公司根据目前整体经济环境、所处地域和行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9.6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该薪酬按月发放,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27 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19-012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张天伴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9,842.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管理体制,公司根据目前整体经济环境、所处地域和行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9.6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该薪酬按月发放,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27 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19-013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842.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603.20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71.6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9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3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科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2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所对应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项目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2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9)第110ZA7510号《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9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842.6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842.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42.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9)第110ZA7510号《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中科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中科软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42.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9,842.60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27 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19-014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603.20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71.6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9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3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所对应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因募投项目原拟租赁的实施地点截至目前仍处于装修、维护状态,尚不具备入驻条件,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优势,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
(二)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已与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的相关产权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能够保障相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研发方向和实施方式等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结合现实条件及研发整体规划布局综合考虑的合理决策和及时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发挥公司现有资源优势,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中科软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27 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19-015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603.20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71.6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9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3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权利,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科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2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所对应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