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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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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8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22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9〕第1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内部人员和相关机构进行逐项落实,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约200 多家,银行账户近千个,涉及多家银行,目前已完成一半左右的账户账面货币资金情况核查及数十家子公司证章管理情况的核查工作;同时,公司以此为契机梳理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及内控执行情况;因涉及问询函的诸多内容尚须逐项核查、落实,同时本着严谨原则,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独立董事拟针对部分事项不排除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进行核查,后续涉及的内部核查工作量巨大,程序较多,目前相关工作仍未完结,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并在全部情况核查完毕后,最晚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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