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5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二、五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9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彦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0,780,1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49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8,889,9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337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90,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72%,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谢彦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谢彦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谢彦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谢彦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卢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卢大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卢大鹏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卢大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伟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王伟导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王伟导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王伟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冯宝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冯宝珍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冯宝珍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冯宝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彭迎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彭迎春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彭迎春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彭迎春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陈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陈鹏飞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陈鹏飞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陈鹏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王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王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王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黄声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黄声森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黄声森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黄声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尹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尹兵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尹兵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尹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彭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彭松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彭松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彭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李彩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李彩虹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李彩虹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29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04%。
(2)表决结果:李彩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万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李万锐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2)表决结果:李万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刘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总的表决情况:刘少波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48,8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
(2)表决结果:刘少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最近2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关于购置2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48,889,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反对1,8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采购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0,297,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903%;反对1,8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回避438,592,9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0,297,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903%;反对1,8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为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48,889,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反对1,8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为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48,889,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7%;反对1,8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水电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水电集团持有表决权股份438,592,930股,对议案五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梁深。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5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董事会临时通知公司董事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彦辉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稳健推进公司战略经营,董事会同意选举谢彦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二、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稳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有关人员为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内有关人员的任职表现,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有关人员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详见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秀华女士担任公司审计监督部负责人。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提名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发表意见,详见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意见》。
五、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采用招标的方式遴选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经综合评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排名第一,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详见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5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稳健推进公司战略经营,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谢彦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谢彦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谢彦辉先生简历
谢彦辉,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教授级)。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四工程公司经理,红河工程处主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谢彦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00,02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5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稳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有关人员为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情况如下:
一、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选举董事长谢彦辉先生、独立董事彭松先生、独立董事尹兵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彭松先生为召集人。
二、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选举董事长谢彦辉先生、独立董事尹兵先生、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尹兵先生为召集人。
三、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选举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独立董事李彩虹女士、独立董事彭松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李彩虹女士为召集人。
四、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选举董事兼总经理卢大鹏先生、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独立董事李彩虹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黄声森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5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卢大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聘任卢大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有关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聘任:
(一)王伟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冯宝珍女士担任公司总经济师;
(三)林康南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四)林广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五)卢滟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三、聘任林广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聘任林广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林广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林广喜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林广喜先生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lgxi-0731@163.com。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详见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卢大鹏,男,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水工施工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工程处经济部部长、潮州工程处副主任、国际工程部部长、公司监事;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监督部部长。2018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卢大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伟导,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机械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中心修造厂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厂长,公司机电部第一部长,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孙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王伟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冯宝珍,女,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水工施工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经营部部长,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广州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济师,2014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起任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济师,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冯宝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林康南,男,196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水工施工高级工程师。197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梅州工程处副主任、第九工程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九工程公司经理、梅州工程处主任、安江工程处主任、北航工程处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参股子公司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10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林康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14,75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林广喜,男,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证券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2009年1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0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林广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卢滟萍,女,1977年3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200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中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中大中山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中大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中大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凯丰酒店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家庭医生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宜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副董事长,广州中大中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家庭医生》杂志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中大粤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中大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8月起任公司参股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参股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卢滟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5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秀华女士担任公司审计监督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张秀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张秀华女士简历
张秀华,女,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工程师,公司经济发展部投标报价负责人,公司审计监督部副经理,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扎鲁特旗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孙公司高台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2015年8月起任公司审计监督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审计监督部经理,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孙公司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5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瑞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公司拟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审计机构事项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瑞华事务所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公司采用招标的方式遴选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现场评标程序,对应标公司的专业服务资格、审计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大华事务所在三家竞标机构中排名第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通过,提议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三)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五)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六)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七)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等。
(八)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已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提议更换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四)该更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四)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5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45,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3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1.股东根据本通知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6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临时通知公司监事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万锐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李万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二、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详见2019年12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6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为了保持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稳健推进公司战略经营,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李万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万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李万锐先生简历
李万锐,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纪监二组组长。2018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9月起担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监督组第二组组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监督第二组组长。
李万锐先生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监督组第二组组长,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