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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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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估值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12月5日起对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按照1.65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旭光电”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东旭光电”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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