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董事及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谢菊华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202,971,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9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谢菊华女士减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见2019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64)。截止2019年12月5日,谢菊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42,2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谢菊华女士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2,842,229股,均转让给其子女配偶丁莹女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谢菊华女士与丁莹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已在相关网站披露了实际控制人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见201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79),本次转让股份为非特定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为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转移,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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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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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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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