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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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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4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黄韵涛、巢志雄、肖治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收购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购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收购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三江”)于2019年12月5日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签署了《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使用自筹资金收购新宁物流持有的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30,000.00万元。本次标的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760号

  法定代表人:王雅军

  注册资本:44,668.7115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28384839J

  经营范围:进出口货物的仓储、集装箱堆存及有关配套业务;保税仓库内货物的代理报关、报检、运输代理业务;库内货物的分级、分装、挑选、贴商标、制标签、整理等;供应链管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等;电子产品、电脑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王雅军

  2、新宁物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61479346P

  注册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沿江村沿和路2号

  法定代表人:江朝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5,202.0808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仓储物流业;国内贸易(不含工商前置审批事项);房屋租赁;人力货物搬运、人力装卸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仓储;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带储存设施经营(具体经营范围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中安经字[2015]72号)及其附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新宁物流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东莞三江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4、本次股权收购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的化工仓库租赁客户,存在化工仓库租赁业务往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化工仓库租赁业务往来将形成关联交易。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新宁物流及公司共同委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0月31日的合并及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月至10月合并及标的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标的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9)第6688号);新宁物流及公司委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以2019年10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0755号)。

  上述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0,272.30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参考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以资产基础法在基准日的评估值,最终协商确定为30,000.00万元。

  五、协议主要内容

  1、收购方式:东莞三江以现金方式收购新宁物流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2、收购价格:30,000.00万元;

  3、支付方式:

  东莞三江分三期支付本次股权收购价款,具体如下:

  (1)第一期:在本次股权收购的股权收购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东莞三江向新宁物流支付5,200.00万元。

  (2)第二期:在达到协议关于本次股权收购的先决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新宁物流及标的公司应完成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东莞三江予以协助。在此前提下,第二期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① 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本次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的受理回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东莞三江向新宁物流支付5,000.00万元;

  ② 自正式完成本次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到2019年12月27日期间内,东莞三江向新宁物流支付5,000.00万元。

  (3)第三期:在满足并完成第二期价款支付的前提下,东莞三江最迟在2020年6月30日前向新宁物流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4,800.00万元,但其中的2,300.00万元的支付前提条件为:标的公司已全部收回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所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其含义下同),如未及时足额收回的,则该2,3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顺延至全部收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4、往来款及应收账款约定:

  (1)截至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应付新宁物流的往来款及利息,双方同意:东莞三江应保证在2020年3月31日前由标的公司向新宁物流支付全部的往来款及利息,在支付完毕前,标的公司仍应按5.66%的年利率计算应付新宁物流的往来款利息。

  (2)新宁物流同意,其向东莞三江确保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前收回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标的公司所有应收款项(经东莞三江书面确认可于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收回的除外),且确保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标的公司应收款项不会产生坏账损失,如产生坏账损失,新宁物流向东莞三江进行全额补偿。

  5、标的股权的交割:

  在本协议关于本次股权收购的先决条件全部达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新宁物流及标的公司应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东莞三江予以协助,标的股权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即转移至东莞三江。

  双方同意,在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当日,新宁物流应向东莞三江完成标的公司完整运营权的交割,由东莞三江实际接管标的公司。

  本次交易为标的公司股东层面的变动,故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涉及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众裕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的变更或重新协商/签署,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产生变动的除外。

  6、股权收购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达成之日起方可实施: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东莞三江收购标的股权经东莞三江股东会及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

  (3)新宁物流转让标的股权经新宁物流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方同意,为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各方可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在内的进一步法律文件,该等法律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过渡期安排:

  新宁物流同意且承诺,过渡期内,将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经营过程和以往的一贯做法进行经营,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

  在过渡期内,新宁物流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行使对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过渡期产生的损益归属如下:标的股权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由东莞三江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新宁物流以现金方式补足。交割日后90日内,由双方对标的股权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进行确认,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东莞三江聘请且获新宁物流认可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股权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经审计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发生亏损,则新宁物流应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与亏损等额的现金补偿给东莞三江。

  8、保证与承诺

  新宁物流承诺除财务报表及有关专业机构为实施本次收购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已记载的债务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负债及任何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责任的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在标的股权交割之后,若因交割日之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既存的事实或状态导致东莞三江/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出现诉讼、任何债务、或有债务、应付税款、行政处罚、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或损失,均由新宁物流全额承担。

  9、税费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税费、费用、收费及支出。

  10、生效条件: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达成之日为准)得以达成之日始生效。

  11、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以下情形构成严重违约:

  ①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② 任何一方对作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严重失实或严重有误,致使交易对方产生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以上情形均构成严重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除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按照本次股权收购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该等实际损失。

  (2)除前款外,任何一方违约构成普通违约,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为本次收购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谈判费用等。

  六、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布局珠江西岸,推动公司发展规划实施

  公司系一家石化仓储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包括装卸、仓储、过驳、中转、物流链管理等。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与公司相同,位处珠江西岸的中山市,北接广州市和佛山市、西邻江门市和珠海市、东南连珠海市,其石化仓储服务可全面辐射珠江西岸的制造业集群;另外,中山市将致力成为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的支撑点、粤港澳大湾区枢纽城市,未来发展可期。

  本次股权收购将使公司仓储业务版图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拓展至珠江西岸,有力的填补了公司珠江西岸石化仓储业务的空白,将与公司现有的珠江东岸石化仓储业务形成有效协同。

  2、获得核心资产,增强竞争能力

  优质的码头、储罐资产是影响石化仓储企业经营的核心因素,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石化仓储经营优质资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标的公司占地133,333.30平方米(其中,预留用地约6,000平方米),岸线长度333米。标的公司现有储罐80座,总罐容6.16万立方米;现有化工仓库总计10座,建筑面积合计约13,128.75平方米;现有石化液体船舶码头一座,具备2个5,000吨级船舶泊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运营及在建的码头个数由5座增加至6座,运营及在建的储罐个数由375座增加至455座,运营及在建的储罐总罐容由192.86万立方米增加至199.02万立方米,运营及在建的化工仓库建筑面积由约9,072.12平方米增加至约22,200.87平方米,增幅为144.72%。

  3、扩大化工仓库规模,提升综合服务实力

  标的公司现有化工仓库总计10座,建筑面积合计约13,128.75平方米;其中,甲类化工仓库8座,建筑面积约12,043.70平方米,丙类化工仓库2座,建筑面积约1,085.05平方米。公司子公司东莞三江、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的现有及在建的化工仓库建筑面积合计约9,072.12平方米。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现有及在建的化工仓库建筑面积总计将达到约22,200.87平方米,化工仓库规模得到大幅提升,将有力促进公司仓储综合服务实力的增强。

  4、输出管理优势,提升盈利水平

  企业管理能力水平将决定作业效率、运营成本、利润率水平。目前,基于石化行业监管标准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升级需要,结合公司在安全、损耗、效率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输出实力,可为标的公司提供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的管理输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全面负责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效输出公司管理优势,提升标的公司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利益及发展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9)第6688号);

  4、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0755号)。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沙田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与潘俊玲女士。林海川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女士系林海川先生之配偶。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为其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6,7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公司与农业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为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期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新增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合计为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阳鸿”)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堤顶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甘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25,572.076963万元

  主营业务:在阳鸿公司自备码头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从事货物装卸(通过管道输送方式装卸)、仓储(集装箱除外,危险货物装卸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种类进行)及船舶淡水供应的港口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通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南通阳鸿拟向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南通阳鸿与南京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南通阳鸿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推动南通阳鸿业务拓展,保障南通阳鸿稳定、可持续发展。南通阳鸿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为南通阳鸿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南通阳鸿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支持其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业绩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67,499.483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0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8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阳鸿”)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及优化融资结构,拟与深圳市鼎程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程保理”)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为50,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8年。

  鼎程保理作为委托人以其持有的对南通阳鸿的保理融资债权委托予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在公司对上述债权提供差额补足及债权回购承诺的情形下,南通阳鸿拟向粤财信托提供土地使用权、码头及附属设施以及地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及构筑物、储罐和管线以及机器设备等)作抵押担保,公司拟向粤财信托提供南通阳鸿100%股权作质押担保。

  公司与鼎程保理、粤财信托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鼎程保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鼎程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朝晖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3012号三诺智慧大厦13层1302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财务顾问;经济信息咨询。

  (2)鼎程保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程保理未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同类业务。

  2、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彦卿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楼自编C区、4楼、14楼、40楼

  注册资本:3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粤财信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粤财信托未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同类业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堤顶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甘毅

  注册资本:25,572.07696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阳鸿公司自备码头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从事货物装卸(通过管道输送方式装卸)、仓储(集装箱除外,危险货物装卸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种类进行)及船舶淡水供应的港口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通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有追索权保理

  2、保理融资标的:南通阳鸿应收账款债权

  3、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4、保理融资期限:期限不超过8年

  5、融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6、保理融资债权转让约定

  鼎程保理将本次保理融资债权以及就保理融资债权项下享有的权利再委托予粤财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

  7、担保措施

  南通阳鸿以土地使用权、码头及附属设施以及地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及构筑物、储罐和管线以及机器设备等)向粤财信托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南通阳鸿100%股权向粤财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审批范围内,融资金额、支付方式、融资费用、担保事项等最终以南通阳鸿与鼎程保理、粤财信托以及公司与粤财信托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主要责任

  公司对粤财信托就持有的本次保理业务债权本金、收益及其他相关费用负有差额补足及债权回购的义务,粤财信托对公司享有要求公司对本次保理业务债权的本金、收益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差额补足和债权回购的权利,期限均为8年。

  发生信托专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余额不足或信托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基准收益和本金等差额补足事件后,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发生约定债权回购事件发生时,粤财信托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债权回购义务。

  上述差额补足及债权回购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差额补足及债权回购启动事件以公司与粤财信托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六、本次保理业务及担保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南通阳鸿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其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及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长期资金需求。南通阳鸿经营稳健,本次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可控。

  公司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帮助南通阳鸿顺利取得融资,以支持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67,499.48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09%。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八、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9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2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19年12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2月1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李军印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9年12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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