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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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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3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晓奇女士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李晓奇女士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新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晓奇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706,8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

  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已经到期,李晓奇女士的减持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李晓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078,57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7%。

  2019年8月16日,李晓奇女士与其配偶司徒民景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晓奇女士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6,767,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司徒民景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截至2019年12月3日,李晓奇女士与其配偶司徒民景先生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李晓奇女士与其配偶司徒民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李晓奇女士及司徒民景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44,391,87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

  二、新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李晓奇。

  2、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0,70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3、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4、股票来源:李晓奇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继承所得,股票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晓奇女士于2014年7月2日作出承诺:任意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及其他股东依法做出赔偿。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前次减持计划及新减持计划均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李晓奇女士前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及新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减持承诺。

  2、李晓奇女士前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目前,李晓奇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关于李晓奇女士新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督促李晓奇女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李晓奇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3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纤维板的生产经营情况,继续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在上述额度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托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的托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托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机构,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2月23日(周一)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进程造成影响,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纤维板是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之一,其销售收入占公司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65.95%,纤维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更好地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继续开展纤维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纤维板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纤维板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在上述额度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间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3、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纤维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纤维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纤维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控制期货头寸,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纤维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7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托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托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盛锂业”)的托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托管概况

  2017年11月22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深圳盛屯聚源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源锂能”)及聚源锂能全资子公司瑞盛锂业签署了《托管协议》,聚源锂能同意将瑞盛锂业全权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

  公司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4万吨锂盐项目的首条生产线于2018年3月底投产,在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伊诺矿业”)满足致远锂业的原料需求前,公司通过托管瑞盛锂业,并通过瑞盛锂业从海外进口锂矿石选矿产出锂精矿,全部供给致远锂业,为致远锂业的生产提供原料保障。同时,公司将视奥伊诺矿业及其他原料来源的取得情况,决定对瑞盛锂业的托管期限。通过上述托管,有效地避免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托管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

  二、解除托管的具体情况

  鉴于目前致远锂业可以自行或通过公司从海外直接采购锂精矿来满足其生产所需,同时,公司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奥伊诺矿业已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并进入试生产阶段。奥伊诺矿业投产后,其采选出的锂精矿将用于致远锂业锂盐产品的生产。根据致远锂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后续不需要再通过瑞盛锂业从海外进口锂矿石原矿产出锂精矿供给致远锂业,后续再进行托管已无必要。

  根据2017年11月22日签署的《托管协议》,托管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单方面决定终止托管。

  因此,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托管协议》的约定,公司拟解除对瑞盛锂业的托管。

  三、解除托管对公司的影响

  在托管期间,瑞盛锂业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本次托管事项占用公司资金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解除托管,亦不会造成瑞盛锂业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或损害公司利益。

  解除托管后,公司不再参与瑞盛锂业的经营管理,瑞盛锂业所有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其所有,瑞盛锂业所有债权债务由其享有及承担,公司与瑞盛锂业无债权债务关系,瑞盛锂业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经营的风险/收益亦不再由公司承担。同时瑞盛锂业承诺解除托管后不再进行锂矿石的加工、销售业务。本次解除托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托管协议》的约定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的托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托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托管协议》的约定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的托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托管期间及本次解除托管均不存在瑞盛锂业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本次托管事项占用公司资金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解除托管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解除托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解除对河源市瑞盛锂业有限公司的托管。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1、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7、合伙期限:2013年12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3、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39,45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431,990.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4,69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298.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2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国海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所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6年9月30日披露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17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2,856,092.16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

  2018年2月27日和2018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稀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891.28万元用于锂盐项目。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8日止。

  2019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2万吨氯化锂、1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建设方案调整为“年产1.5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及2.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年6月调整为2020年6月。

  截至2019年11月30日,除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2,707,400.3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三、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8年6月15日,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15,899.97万元。

  2018年6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8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3日,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1、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在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公司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进程造成影响,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海证券认为:公司上述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保荐机构对威华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23日(周一)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3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3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01单元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6日(周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2月16日(周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24日、2019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雷利民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leilimin@gdweihua.cn

  邮编:5180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雷利民

  联系部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

  邮 编:518031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 “威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 年12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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