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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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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6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张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项目建设所需现金,华西张掖拟将已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华西张掖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华西张掖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6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协助子公司解决项目投资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和产生效益,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2)华西张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回款有保障、有能力按期支付租金,本次担保风险较小、风险可控。(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华西张掖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

  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张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项目建设所需现金,华西张掖拟将已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华西张掖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华西张掖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情况

  单位名称: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灿

  注册资本:29,56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焚烧生活垃圾或生物质产生的热能发电;焚烧后的废物利用;城市废弃物项目的运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专业培训;劳务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华西张掖96.62%的股权,华西张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华西张掖股权结构:华西能源持股96.6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3.38%。

  4、主要财务指标: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一期已经建成投运,二期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33,398.97万元,净资产28,046.83万元;2019年1-9月,华西张掖实现营业收入1,869.68万元、净利润5.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12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方协商签署本次担保有关协议或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董事会认为:(1)华西张掖主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公司为华西张掖提供担保,协助解决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和产生效益,促进华西张掖经营发展。(2)华西张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被担保方的资信、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分析

  (1)根据公司与张掖市地方主管机构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和《项目经营合同》等约定,项目公司(华西张掖)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进入运营维护期,可获得垃圾焚烧余热发电售电收入(按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垃圾处理费等收益。项目投资回收资金来源稳定,华西张掖有能力按期支付租金。(2)被担保方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较小。(3)华西张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华西张掖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协助子公司解决项目投资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和产生效益,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2)华西张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回款有保障、有能力按期支付租金,本次担保风险较小、风险可控。(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华西张掖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56,0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47%。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56,070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0元、对其他方的担保0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拟将已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项目建设所需现金,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张掖”)拟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将华西张掖已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出售并租回,在租赁期内,华西张掖向华夏租赁按期支付租金后,再将设备所有权转移回华西张掖。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融资租赁已经过华西张掖内部审批程序,同意华西张掖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年的连带责任担保。

  华西张掖与华夏租赁之间、公司与华夏租赁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永光

  登记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36号经开区金融中心A-413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名称:华西张掖已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等核心资产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华西张掖合法拥有

  (四)所在地:甘肃省张掖市

  (五)资产净值:约15,6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承租人: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出租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一)租赁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按项目建设进度分两次放款)

  (二)租赁期限:不超过12年(其中宽限期12个月)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四)租赁标的物:垃圾焚烧发电设备

  (五)租赁利率及手续费等费用:根据租赁总额双方协商确定。租赁期内如有市场利率调整,租赁利率随之同方向、同比例调整。

  (六)租赁押金:根据租赁总额双方协商确定。按照放款进度在放款前收取,租赁押金不计息,可以用于抵扣最后一期租金。

  (七)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八)租金及支付方式:在出租放款后的12个月宽限期内,承租人按季支付利息;宽限期满后,承租人按照等额本息季度后付方式计算支付租金。

  (九)期末处理:承租人付清所有应付租赁款项并履行完毕其在融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与责任后,承租人以1.00元(壹元)名义对价购买设备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承租人名下,租赁交易结束。

  (十)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华夏租赁;租赁期满后,华夏租赁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回华西张掖。

  五、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融资租赁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租赁期限长、每期支付的本息金额较小,与华西张掖垃圾焚烧发电经营回款情况相匹配;华西张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一期已经建成投运,二期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投运后将产生较好的现金流,项目回款有保障,华西张掖有能力按期支付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是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项目建设所需现金,满足华西张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投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和产生效益,提升华西张掖综合竞争力,推动子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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