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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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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65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9

  年11月28日、11月29日和1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维先生被文昌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法向其核实有关情况外,公司经发函询问控股股东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并自查后确认:除因机电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机电公司持有的公司87,8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9.99949%)事项已据实披露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2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为负,市净率2.34倍,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01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04.9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5.93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16.6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2,221.12万元(未经审计)。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

  ●2019年12月2日,罗衡机电所持公司股份87,802,4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996%,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04%)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机电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的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改变。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维先生被文昌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和1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均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维先生被文昌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法向其核实有关情况外,经公司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机电公司并自查后确认:除因机电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机电公司持有的公司87,8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9.99949%)事项已据实披露外,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

  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和1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波动幅度较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情况比较

  ■

  数据来源:同花顺

  (2)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与同行业波动情况比较

  ■

  数据来源:同花顺

  (3)截至2019年12月2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为负,市净率2.34倍,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84.2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44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08.78万元(已经审计)。

  201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04.9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5.93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16.6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2,221.12万元(未经审计)。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

  (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及拍卖风险

  2017 年 6 月 29 日,机电公司将持有的公司87,8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722%,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49%)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28日。

  因机电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执行案件告知书》【(2019)闽 02 执 1070 号】,裁定冻结、拍卖、变卖案件质押物,即被执行人机电公司持有的公司87,8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49%。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4号)。

  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202-02号)及其附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2执1070号】,获悉机电公司所持公司股份87,802,4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996%,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04%)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6号)。

  机电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的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改变。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立案调查风险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披露《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8号),公告公司收到文昌市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及留置通知书,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维先生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书面回函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临2019-066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衡机电”),持有公司股份87,802,43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05%;本次罗衡机电所持公司股份87,802,4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996%,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04%。

  ●罗衡机电系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的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改变。

  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202-02号)及其附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2执1070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罗衡机电所持公司股份87,802,400股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 其他说明

  1、除公司已公告的罗衡机电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外(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披露的《ST罗顿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罗衡机电最近一年不存在其它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罗衡机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罗衡机电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罗衡机电系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的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改变。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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