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26,441,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1%。本次解除质押后,刘国本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1,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80%。
●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质押176,151,65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21%,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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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81,232,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3%,其中刘国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6,441,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1%。本次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176,151,65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6.21%,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刘国本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01,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80%。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