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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98,978.7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6.0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67,649.0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7.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4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鸿业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远东租赁公司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期限为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履行期开始之日起一年。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增加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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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泽洪
注册资本:8,889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路板配套电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兴达鸿业公司51%的股权。
兴达鸿业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和2019年1-10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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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远东租赁公司(受益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担保范围是远东租赁公司与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以及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开始之日起一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兴达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兴达鸿业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时,兴达鸿业公司其他股东亦为兴达鸿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为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98,978.7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6.0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67,649.0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7.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45%。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