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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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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9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后,刘燕平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5,9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9.76%,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接到股东刘燕平女士通知,获悉刘燕平女士将其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延期至2020年2月27日,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

  注:因股份质押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刘燕平女士所持股份数及股份质押数相应调整。

  本次质押延期购回股份均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系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基于其个人投资、融资需求,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刘燕平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个人薪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9-09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可转债申请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9〕2563号)的文件。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9年10月18日举行2019年第148次工作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可转债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的可转债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13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的可转债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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