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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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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9-06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所持子公司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连燃气”)100%的股权存在被冻结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4002***9881的基本户被冻结;该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162,121.81元。

  2、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公司持有的大连燃气数额1,000万人民币的股权被冻结,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二、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查询,上述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系牡丹江大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牡丹江燃气”)《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所致:

  2009年11月,公司与深圳市中燃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中燃”)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将牡丹江燃气100%股权转让给深圳中燃;深圳中燃已于2019年10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起诉状,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2006年8月,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大通集团”)进行了部分资产置换,取得了牡丹江燃气90%的股权;大通集团向公司出具了承担相关资产或有债务的《承诺函》。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是主要支付账户,公司可通过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开展各类业务款项的收支,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因此,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严重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燃气运营一切正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上述股权冻结事项的影响。

  3、目前公司正在了解相关诉讼情况,并与相关各方沟通协商,积极做好应对方案;若因公司取得牡丹江燃气股权之前的或有债务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据资产置换时所取得的《承诺函》向大通集团进行追偿。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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